神學導論(一)﹕
閱讀材料
目錄
從登山寶訊看北美華人基督徒的生活方式
33
005A 教會意識與教會成熟(華人教會探源,4
- 2001)
53
附件﹕介紹聖經神學﹕
糾正關於聖經神學的十二個誤解
65
附錄﹕基督是《聖經》的主題﹕
耶穌基督是
《聖經》
的中心人物與內容
90
007A 裝備,更新,壯大﹕教會對平信徒的教牧策略
(1988) 91
21世紀福音派教會面臨的信仰挑戰
101
附件一﹕長老的工作
103
附件二﹕實踐認信神的話的建議
105
附件三﹕神學的世俗化﹕華人福音派神學的六大趨勢 107
009B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3.2.1-7:「信心」
118
009C 華人教會的反理性傳統(華人教會探源﹐
3 - 2001)
129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我们的旧生命已经与基督耶稣一同死了,我们的新生命同时与基督从死里复活了。我们从耶稣基督那里获得新希望和新生命。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新人,多好的消息!每一刻都是新时刻!这股新气息和新希望并非我们的幻想,而是立在基督复活和升天的历史事实上;我们复活的主已升到天上,又差下圣灵住在每一个信他的人心中(罗8:9-11)。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这是事实,是我们心中的经历;这便是教会复兴的#匙!
圣灵住在每一个真信徒里面,他不会离开;他安慰您,为您代求、令您确信有一位爱您的天父(请读罗马书第八章)。他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因他住在您里面!
但圣灵并不是每一刻都充满每一个信徒的,每当有罪和叛逆出现的时候,圣灵就不再完全地掌管我们了。那么,我们又怎能被圣灵所充满呢?
我们可以藉著悔改再让圣灵充满;这对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来说是一服强心剂,又是一首甜美的乐曲。您能领会吗?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属神的儿女,才会领会悔改所带来的喜乐;但那并未真正重生的人却会被悔改的讯息弄得焦虑不安,他甚至会在呼召时感到被得罪了(就像林前一章所言,十字架对不信者而言是绊脚石。)但若您真心相信基督,又诚心爱他的话,那么您便会知道悔改是令您的生命重得喜乐的唯一途径。
我们的神是一位圣洁、威严、大而可畏的神,他不容忍罪恶;但我们的神也是一个充满温柔和慈爱的神,“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至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的灵苏醒,也使痛悔的人心苏醒。”(赛57:15)
若您还未领会悔改带来的喜乐的话,必须问下自己:我是否已得救了吗?我是一个重生得救基督徒吗?若我今晚离开世界,我是否会在天堂与神在一起?我是否知道我的罪已蒙神的赦免,而神又接纳我呢?来吧,再一次听听这福音的讯息:“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心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8-9)
悔改是圣灵的工作
只有重生的基督徒才晓得悔改所带来的喜乐。悔改是圣灵赐给我们的礼物。圣灵是在我们重生的时候,赐给我们这份礼物的。什么是重生?重生并不是您和我所能做的事;我们这些罪人的责任是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重生是圣灵的工作;耶稣应许圣灵会来“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6:9)圣灵用神的话语在人心中作大能的工作(赛55:8-11)。
他定人的罪,所以悔改永远和知罪并行;我们看到的全是罪人,而我们又看到罪的可怕,我们也看到我们的灵魂在神面前的光景是何等危险,于是神的话语就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心里的实况(加3:21,雅23-26,罗7:14-16)。
但圣灵的工作不仅如此,除了藉著神的话语令我们看到自己的实况外,圣灵也进入我们的生命中,他除去我们犯罪的、不顺服叛逆的心,另外赐给我们一个新心……一颗对神顺服的、灵敏的和谦卑的心(结36:25-27),而且,
圣灵更来住在这颗新心里!凭著这颗顺服的新心,我们便来到基督面前,为我们的罪懊悔,求怜悯;因为我们已是新造的人,我们愿意来到基督面前,为罪痛悔;我们决定离弃罪恶,跟随我们的主基督;我们的悔改和信心都是圣灵所赐的礼物(弗2:8-9)。这是我们所传的福音的一部分(路24:45-47)。
假的归主经历
大家不仿看看自己的归主经历。您是何时第一次知道福音的呢?您对神的话语是否真诚地相信?您读了圣经后,是否发现自己有罪,是否发现自己需要救主呢?您恨恶自己的罪,并为此忧伤吗?您是否转向耶稣基督,不再靠自己,单单信耶稣的死和复活为您带来饶恕和永生呢?
有很多基督徒在初接受基督时,并没有清清楚楚地认罪悔改;他们只是承认自己需要神,他们感到孤单、惧怕、担心、惶恐。所以他们承认自己需要耶稣。但一个真正归主的经历,根据圣经的教导,一定包括悔改和圣灵的进驻(结36:26,27;约3:5,8)。悔改是救恩的必备条件。
如果你当初接受基督时,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认罪悔改,现在请你再一次监察你自己的心。你是在什么基础上重生的?你与神现在又是什么关系呢?你可能以为自己接受了神,但他接纳了你了吗?请你在此刻就走向他,在他面前认罪悔改,求他赦免你的罪,请他的灵永远驻在你的心里。他会垂听你的祷告,因为他曾这样应许(约翰一书1:9)。
真正的悔改
什么是真正的悔改呢?哥林多后书7:10告诉我们,“依著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这种忧愁是什么呢?我们如何才能从内心经历活水的江河呢?(约7:37)?
一.真正的悔改需要我们正视罪。罪的本质就是得罪神,违反他的律法。因此,正视罪就必须对神诚实。有很多人愿意对自己诚实;但是这还不够,因为对自己诚实,未必一定按著真理去认识自己,这就是当代心理学的毛病-坦诚是有了,但是这坦诚未必一定是按照真理去作自我剖析的。
当大卫王认罪时,他很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篇51:4)。当浪子回头见父时,他有什么话可说呢?只能承认“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15:21)。耶稣的比喻里,提及一个税吏认罪时的态度:那税吏远远的站著,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正视自己的罪,是悔改的开端,当我们认清自己在神面前的情况时,才是在光明中行。“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5,7)。神的光要使一切的罪恶显露出来:“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你愿意被神的光照亮你的心吗?回到神的话语吧!细读神的要求(如出埃及记#章,马太福音五至七章,罗马书十二章,林前十三章等)。我们岂不是十分亏欠吗?我们怎能达到神圣洁的标准呢?
认清神的圣洁,以及我们的罪,便能催使我们为自己的罪而懊悔。
二.当我们认清罪的真相后,我们必需为自己的罪忧伤。并恨恶罪,请听大卫的祷告“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篇五十一:9-11)这是何等恳切的祷求!他在神面前倾心吐意,求神赦
免,渴慕神的圣洁,并为自己的罪过忧伤。你我曾几何时有这样祷告?流泪之容乃达至喜乐泉源必经之路。
我们为罪忧伤时,亦会经历神的愤怒。你曾有此经验吗?当先知约拿了解他对神的悖逆时,他在神面前承认神审判之可怕:“你将我投下深渊,就是海的深处;大水环绕我,你的波浪洪涛都漫过我身。我说,我从你眼前虽被驱逐,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约拿书二:3-4;参看5-9节)能晓得神的愤怒,是蒙福生活开端。
是的,悔改必需有忧伤,但此忧伤并不带来绝望。我们为罪忧伤时,必需以信心忧伤,直至我们走到主耶稣的十字架前。彼得是如何悔改的?圣经如此记载:彼得不认主三次之后,“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主转过身来看彼得。”(路加福音22:60-61)何等宝贵的一“看”!当主耶稣转身看彼得时,彼得的眼睛顿然开了
:“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他就出去痛哭”(路加22:61-62)。耶稣看
彼得一眼……这是恩典。彼得看见了主……这是信心。
信心是什么?是回转,回到主那里,专心信靠主,把一生奉献给主。把生命全交托主……我们的罪,伤痛,重担,全部交给主……是的,我们也许像彼得一样会“去痛哭”(马太福音5:4);在流泪谷中,我们“必得安慰”。满有信心的悔改,不只是为罪忧伤及祈求赦免。我们必需回到十字架面前,喝主耶稣所赐的活水。请听主呼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
你的灵干渴吗?渴固然重要,喝更重要。信心就是喝活水的行动:喝者必得活水,“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三.当我们真正为罪忧伤之后,最后一步是决志把自己献给主,过顺服神的生活。忧伤必须有信心。信心的对象是谁?“是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希伯来书12:2)。我们为什么可以放胆信靠主耶稣?乃因为他“藉著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的神。”(希伯来书9:14)。
基督救赎大工已成,他的血够还罪债,够给我们换取清洁的良心,永远的生命!因此基督徒信耶稣,既不是迷信,更不是主观臆想(Wishful
Thinking)。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宣称:“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
我们既然把信心放在耶稣基督身上(我们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就必需同时把自己献给神,不再做罪的奴仆被罪捆绑,反而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为主而活。悔改中所得到的赦免,正如耶稣给那犯罪妇人的恩典一样。耶稣问她:“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0-11)。
当人们去听施洗约翰讲道时,他的信息是:“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路加福音3:8)。悔改,信心与顺服的生活是神要求罪人回应的三方面。这三件事,都是神的恩典,神主动赐给人的礼物;这三件事都是神吩咐人采取的行动。这三件事都不能给我们赚回赦罪及永生。但这三件事都不可缺少。一个改变的人生,清洁的良心,既然在神面前是敞开的,不再自欺欺人,因而在人面前也可以是敞开的,不靠他人而活,不怕“可畏”的人言,而完全凭著神的恩典,靠著神的力量,过一个无愧的生活。既然敬畏神而不怕人,在行福音、见证主这事上,也有了胆量。
你我愿意在见证主、传福音方面经历释放与勇敢吗?来吧,渴望主的恩典,来喝活水的泉源。当我们认罪、悔罪、及改过时,真理便赐给我们自由。(约翰福音8:32)。
(選自﹕《磐石之上》,第六章。)
前幾章,我們談到信徒靈命的一些基本特徵。首先,作為一切屬靈經歷的起點,我們指出人對救贖計劃的需要,然後我們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們沉睡、對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們喚醒,從而祂讓我們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並叫我們為此深受責備,繼而領我們踏入救恩之門。
來到這裡也許就來到了一個重要關頭,我們要來看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就是重新再生的教義。若對這一點弄清楚了,就等於為餘下的教義鋪順了道路,相反,若在這一點上理解有誤,就足以導致我們整個思想的偏差。
重生與福音
有史以來,對佈道的理解,跟許多別的事情一樣,是有好幾個階段的。有段時期強調的是重生的必須,有段時期是這新生命的本身,還有段時期則是重生的過程。還清楚記得,當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有過一次難忘的遭遇。有人問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說「是」;他又問我是不是一個「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說:「是,我希望是吧!」結果那人還不滿意(大概認為我剛才的兩個答案不可能是真的),於是他帶著一種略為叫人惱火的語氣繼續問我是不是一個「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個年代,人們流行強調「人必須重生」這個教訓。
從多方面來講,在佈道過程中,要是越來越少講這一點可能是好事。怎麼說呢?「你必須重生」這句話本身並不是甚麼好消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說,保羅佈道的時候,就分明沒有成天把這個信息掛在口邊到處跑。他傳講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釘、復活、升天和人必須悔改信主。所謂物極必反,當人在佈道時過份強調了重生的必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另一個的極端。要是你聽到有人說,在聖經裡,實際上根本沒有提到重生時,你不要感到太驚訝。「重生」這兩個字在英文欽定本聖經裡只出現過兩次,在其他譯本裡,甚至只有一次(譯者註:在中文聖經裏則有多次)。在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萬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書3:5所指的,也許是這新生命的個人經歷,也許是洗禮對新生命的象徵意義。從聖經的支持度來看,要說「重生是一個關鍵性的教義」,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縱使我們承認「重生」二字在聖經裡明顯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義卻是不可否認的。聖經中有多處提到這個概念,只不過用的是別的譬喻,別的類比,別的闡述。不過,在查閱這些經文之前,有一點關於「重生」這個詞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傳統上,提到重生就會聯想到受洗,兩者好像是緊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約翰福音3:5,以弗所書5:26,提多書3:5等,提到受洗帶來重生,以及「重生」實際上就等於受洗的同義詞。我們固然尊重這種觀點,但「重生」這個概念必須得與其前文後理一併來理解。在聖經中不是每一次講到重生都會講到洗禮的,有些經文,對重生這個教導,則用了完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其上下文根本沒有提到洗禮。
而另一個極端呢?有的福音派傳統觀點把「你必須重生」和「你必須信耶穌」劃上了等號。是的,我們必須重生,但在新約裡,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重生」這個詞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時候,「重生」被視作是指從不信到相信的「整個過程」,是一個比較寬一點的含意。加爾文就是這樣用這個詞的。
在這本書裡,我們所說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樣將新生命從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裡,也就是約翰壹書中所講的,那賜人新生命種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義圖解
「重生」這個詞有「新的開始」的意思,綜觀整本新約,我們起碼可以看到三幅畫面:
(i)
被生下的圖畫
根據約翰福音1:12,成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於上帝的旨意。來到第三章,耶穌更告訴尼哥德慕,重生是見天國、進天國不可缺少的一環(約3:3,5)。約翰把信徒定義為從上帝生的(參約壹2:29;3:9;4:7;5:1,4),這一個主題乃貫穿了整卷約翰壹書。「生」的這個概念也不僅是約翰書信中所獨有的。雅各書亦講到上帝藉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在萬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裏用的是一個婦產科用的醫學名詞。彼得前書中也兩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領受者(彼前1:3,23)。在聖經其他地方,保羅也有類似的講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嬰孩」,他們要長大成人(西1:28;
弗4:13-16);做牧者的,要為
他們屬靈嬰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加4:19)
(ii) 再創造的圖畫
這第二幅圖,把上帝起初創造世界的那個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裡對我們的重新再造情形,並列在一起。把這兩個景象合併到一塊,我們就不難產生出「新的開始」這個概念了。這幅圖畫是極具震撼力的。保羅寫加拉太書寫到最後,正是他情緒最激昂、對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時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強調的只有這句話:別的都不要緊,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這個,其餘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羅在往後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詳細地展述這個意念:保羅提到那道直照入我們黑暗心靈裡、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說是將人類歷史上兩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來,即上帝起初對世界的創造,和基督之復活對那要來的新天新地的預告(林後4:6-12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更作了一個榮耀的宣告,他說,如今我們在基督裡就等於已經嚐到了那將要再臨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果有人在基督裡--新造的!」(林後5:17)。在這幾節經文中也好,在其他地方也好,保羅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們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們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偉大的事工。如果我們能夠好好思想這些話,從而體驗這個豐盛的特權,我們就不難發現,上帝的榮耀會在我們生命的品格和素質裡慢慢呈現。
(iii) 復活的圖畫
以上我們隱約提到,新生命的誕生相等於從無變有的創造。但這裏還有更奇妙一層的意思。保羅曾感歎到這從空虛混沌中而創造出來的、有條不紊的生命之上,則有更大的勢力--死亡的勢力!但是,如今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連死亡也超越了,這就表明上帝在我們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並且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羅在羅馬書6:13論道說:正因為我們是與一位復活的基督連合,分享到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就應當活得像一個「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當我們死在罪中時,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裡伸手把我們拉上來,且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基督徒是已經「出死入生」的人了(約壹3:14)。
無論「重生」是被描繪成甚麼樣的圖畫,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人不是主動而是被動的。就好像我們不能叫一個瘸腿的人自己起來行走,一個瞎眼的人自己睜開眼睛看見,同樣,我們怎麼能叫一個死人自己活過來,一個沒有屬靈生命的人自動有生命,或者對人說:「你必須重生」呢?這不是極其荒唐的事嗎?這就是福音的悖論(paradox):我們最需要的恰恰是我們能力所不及的。關於這一點,容後再詳談。
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這個詞用得最多的是約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經文則是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與尼哥德慕的那段對話--主對以色列的大教師說:「你必須被重生」。尼哥德慕夜裡來找耶穌,目的是要得著屬天的福份。所以耶穌告訴他,他必須先得被重生才能進入他想要的進的地方。主對他說的那番話,是要開他的心竅,糾正他思想中一些錯誤的觀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師」,或者可以說是當時最出色的神學家,但他卻連耶穌所講的有關「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講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是無法看見上帝的國的;除非一個人被重生,否則他更是無法進上帝的國的(約3:3,5)。這一定律不只適用於尼哥德慕,凡是人都適用。為甚麼呢?主給了我們三個答案:
(i)
人是屬肉體的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這句話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沒有能力產生出屬靈的生命和實體,正如約翰在前一章第13節所暗示的一樣。這裡所講的「屬肉體」,跟保羅所講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樣的。但也不能說兩者完全無關,約翰用這個詞時是不可能沒有想到為何人會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墮落,對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15:50)。這是個定律,約翰也好,保羅也好,都是這樣認為的。只有聖靈才能將我們帶進上帝的國。
(ii) 人是瞎眼的
人靈裡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這裡所講的「見」,是指「認得出」、「意識到」、「領略到」上帝國度的重要性。主在世的時候,人這種瞎眼情形就表現的很明顯。主對他們用比喻講有關天國的事,許多耳聰的人聽了主話的聲音,卻聽不見主召他們進天國;在他們的頭腦裡,比喻中描述的景象他們都看見了,卻看不見救主透過比喻要他們看見的、要召他們跟隨自己的圖畫(太13:13-15)。
尼哥德慕的眼瞎就是屬這種的。對許多委身於宗教事業的人來說,盲目地渡過一生而不自知,這是很可悲的事。他們幹、幹、幹,卻看不見。我還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有一次參加一個夏令會,而大會的講員則是當時很有名的教牧人員。我和其他朋友硬被邀請到他家作客,我其中一個朋友和他太太談起話來,談話中,她很自然也很坦白地承認她不知道「重生」是怎麼一回事。(當然,你或許會以為年青人講起這個題目,多半會比較熱烈,比較激動,以致於講話時往往用詞不當,冒犯了別人的尊嚴,所以別人在被質詢後可能會以極端的語氣回答說不知道何謂重生。不過在那次的交談中,情況剛好相反,我那位朋友是一個相當圓滑,講話非常得體的人!)那位女士的回答不過是她坦誠的告白罷了。同樣地,尼哥德慕也是以這種虛心誠懇的態度來問耶穌:「怎樣能有這事呢?」(約3:9)他看不見天國,他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不覺得有必要先獲得從天上來的生命才能進去。
人不止是瞎眼的,他更是被蒙蔽在黑暗中的。約翰福音三章後面特別強調,人處在黑暗裡,喜愛黑暗,躲避光明。保羅說他們是黑暗的(弗5:8),並且愛作暗昧無益的事(弗5:11)、陷在黑暗的權勢之下(西1:13)。但藉著福音的榮耀,光要照射到黑暗中,並且上帝的呼召就是要我們出黑暗、進光明(彼前2:9)。但這一切,對尼哥德慕來說都是極模糊的。他和他的同僚其餘的法利賽人一樣,甚至和他們的祖宗一樣,他一向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是眼明的,是行走在光中的。身在黑暗中,面對著這位世上的光,居然一點認不出祂來,正如主在約翰福音後幾章的告誡:「我到這世上來是為了審判,使那看不見的能夠看見,能看見的反而成了瞎眼的。」(約9:39)人生最大的悲劇莫過於身處黑暗裡卻自以為在光明中,把基督的光視為黑暗而要逃離祂。但這不正是我們對待上帝和祂國度的態度嗎?
魯益師(C.S.Lewis)對這一點認識得最透徹了。在他的兒童故事集裡(Narnia
Tale),《最後之役》(The
Last Battle)中對這一點有非常生動的描寫。故事說,到了世界末日的時候,有一群去過拿尼亞(Narnia)神秘王國的小朋友遇見了一群小矮人。拿尼亞國的救星、獅子王艾斯蘭
(Aslan)也來了。故事接下來講的就是那些親身經歷過、看見過基督國度的人和那些在國度外面的人,兩者間的差別是何等的大。故事講到露絲(Lucy)流著眼淚對艾斯蘭王子說:「艾斯蘭王子,你能不能,你願意不願意救救這些可憐的小矮人呢?」艾斯蘭王子回答說:「親愛的,我給你看我所能做到的和我所不能做到的。」他走到小矮人那裡,輕聲地吼了一聲,聲音雖然不大,但四週都被震動了。但小矮人聽見後,彼此問對方:「大家聽到了嗎?是農場另一邊的那些土匪發出來的聲音,是要嚇唬我們的,那聲音一定是用甚麼機器製造出來的。別理它,他們是嚇不著我們的。」
艾斯蘭王子抬起頭來,抖了抖鬃髮,即時,一頓豐富的大餐展現在小矮人跟前,有烘餅、有舌肉、有烤鴿子,還有各式冷熱甜點,每個小矮人手中還有一大杯美酒。但這還是不管用。他們開始搶著吃,爭著喝,連味道也來不及好好品嚐,還以為桌上擺的不過是農場裡可以找到的雜糧。一個小矮人說他吃的是乾草,另一個說他找到了一根爛蘿蔔,還有一個說他找到一片花菜葉。他們把盛滿紅酒的杯子端到咀邊,然後說:「吪,這些飲料是不是拿驢槽裡的污水做成的?沒想到我們居然會淪落到這種地步。」但很快,每一個小矮人都開始懷疑其他的小矮人找到的食物比自己的要好,於是他們就去搶別人手上的食物。接著,大家你吵我鬧,你推我打,亂成一堆。不消片刻,所有的美食給糟躂盡了,有的給潑到臉上,有的濺到身上,有的踩在腳下。但當他們打鬧完了,坐下來療傷的時候,他們竟然說:「還好,總算我們當中沒有人搗鬼,我們總算沒有中敵人的甚麼詭計。我們小矮人之間還是同心合意的。」
艾斯蘭王子說:「你看到了沒有?他們根本不要我們的幫助,他們要用猜疑詭計彼此對待,就是不要彼此信任。他們的意念就是他們的監牢,而他們又把自己鎖在這個監牢裡,還生怕從這些密封的禁錮中被釋放出來。」
的確,人就像這些小矮人一樣:「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裡。凡作惡的都恨光,〔他們〕不來就光,免得(生怕)他的惡行暴露出來。」(約3:19-20)
(iii) 人是軟弱無力的
人沒有能力進上帝的國。耶穌說,除非人獲得從上而來的生命,否則他是軟弱的(參羅5:6)。如果人要有能力看見屬靈層面的事,要有能力憑著信心進入天國。因此,上帝在他身上作工,叫他有這能力,則變成一件不可缺少的事了。其實,這是聖經裡最常見的教導(林前2:14)。屬肉體的意念與上帝為敵,它即不願、也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羅8:6-7)。
我們對待這個教訓向來不夠認真,原因大概是由於這個教訓把我們本性中自足自救之心態的殘餘,連根拔起了。這一個教導要突出的重點正是,救恩完全是恩典,我們獲得救恩最關鍵的要素,正是我們自己無力提供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會唱:
兩手空空無代價,
單單投靠你十架,
赤身,求主賜衣衫,
無助,求主恩扶攙,
罪身奔至活泉旁,
求主潔淨免淪亡。
(杜普雷狄Augustus
M. Tojulady《萬古磐石》)
唯有上帝才能叫我們的靈重生,
求主拯救,唯有主能施拯救!
重生的性質
(i)
新生命是屬天的
首先,新生命的源頭是屬天的。這一點,耶穌對尼哥德慕再三強調。尼哥德慕必須從水和「聖靈」生,因為只有聖靈才能生出靈來。風隨意地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一樣。重生這兩個字就是要強調這個道理。約翰用到的「重」這個字,即可解作「再一次」,也可解作「從上而來」。這個字的重要性,很難把它教條化地來解釋。尼哥德慕一方面好像聽懂了耶穌講的這個「重」的意思,即重新、第二次的意思,所以他會問人老了怎樣能進母腹再被生一次。但是,在其他經文裡,我們會發現約翰用這個字比較傾向「從上而來」這個意思。約翰福音3:31;19:11,23都有從上至下的這個含意。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講法,我們仍然能夠理解尼哥德慕的反應,就是說,當耶穌告訴尼哥德慕他需要一個從上而來的生命,尼哥德慕似懂非懂,心中納悶人怎麼可能還有另一次的誕生呢。
鮮有人會這樣想,如果要成為天國一份子,首先就要有屬天的生命嘛!這是很合理的事。換言之,如果我們成為基督徒,唯一的可能只能是,上帝奇妙地介入到我們當中,把新生命賜給了我們。每一位信徒必須花時間認真思想這事,因為,我們總是不免會有一股世俗的想法,以為某些人的信主比另一些人的信主更奇妙些。當我們得聞某某名人重生得救了,我們說:「這真是個神蹟!」當然這話不錯,但是,不論是約翰也好,珍妮•史密斯也好,還是別的甚麼沒人記載過的無名小卒也好,他們的重生經歷沒有不是神蹟的,沒有不是同樣奇妙的,天上因此而歡呼快樂的理由,沒有說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是我們想真正享受到新生命所帶來的喜樂,我們該做的不是去妒忌別人在得救傳記中記載的,而是去看看聖經中所講的,上帝傾瀉在祂兒女身上的恩典是何等巨大。
(ii) 新生命是上帝所賜的
其次,重生是上帝以自己的主權所賜予人的。當主說:「風隨意而吹,你聽見它的聲音,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靈生的也是這樣。」(約3:8)祂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而尼哥德慕作為一個受教於崇尚行為宗教學派中的一員,只知要贏取,不知可接納,難怪聽了主的這番話,他會覺得金剛丈八高,摸不著頭腦,他說:「怎能有這事呢?」(約3:9)這是一個僵化了的頭腦所做出的必然反應。它用人的能力來看上帝工作的方式,這也就是新約聖經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加2:16;3:2,5,10)。但是,耶穌的首批門徒接受的教導是,上帝的恩典是白白得來的,他們知道救恩的喜樂始於上帝的作為。約翰有這個觀念我們已經說了,另外還有彼得,他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彼前1:3)雅各也說過這樣的話:「他憑著自己的旨意,藉著真理的道生了我們,使我們作他所造的萬物中初熟的果子。」(雅1:18)保羅也一樣:「〔上帝〕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與他一同復活...你們得救是藉著恩典,藉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我們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上帝預先所安排的。」(弗2:6-10)
或許有人會反對說,把一切都說成是上帝在作主動,莫非是為了推卸人的責任?這是一種誤解。我們說重生始於上帝的主動,並不表示人就不必悔改信耶穌了。耶穌自己說重生是上帝主權的行動,但當有人對這種教義想不通,反問主說:「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主回答說:「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路13:24)簡而言之,不要把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你的責任是,你要確定自己正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iii) 新生命是藉著更新的大能而產生的
這是第三點。新約聖經指出這股更新的能力是全面性的,在我們靈命的每一點上都要產生效用。這並不是說重生即等於完全,但正如人完全的墮落已沾污了生命的每一個角落,上帝的恩典也同樣能觸及各個層面,凡罪所感染過的地方,上帝的恩典都能滲透得到。正是藉著重生,上帝的形象好像胚胎一樣在我們裡面恢復了,這胚胎在信徒往後的靈命階段中慢慢長大成熟。耶穌在與尼哥德慕的對話中,透露了幾方面這種更新的範疇。
首先,頭腦得到了光照,我們能夠看見上帝的國了。你能夠在與聖徒團契交通中,跟人分享你這一新的發現:「前我眼瞎,今得看見。」這豈不是巨大的榮幸嗎?重生做上帝的兒女,這等於給你人生來了一個新的面向,你看自己,你看別人都會有一個新的角度。許多年青人都承認,當他們信主後,才開始發覺他們父母親的需要,因而願意愛他們,關心他們。我們能用一種新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們唱道:「萬物之中,新氣象現,不信之眼,未曾看見。」
重生後的人,心被潔淨了。主說「要從水生」(約3:5)起碼就帶點這種潔淨的意思。這句話曾經引來了許多種解釋,但主用到「水」字,很可能是用以象徵潔淨。對一個法利賽人來說,這無疑是他們最容易連想的解釋,並且那時他們在約但河所見到的,更容易叫他們有這種連想,(尼哥德慕也許到過約但河那裡去,聽施洗約翰講當悔改受洗,洗去罪孽的道。)況且,這也是上帝給以西結先知有關新的約之應許:「我必用潔淨的水灑在你身上,你就潔淨了。我必潔淨你們一切的污穢...」(結36:25)作為以色列的教師,尼哥德慕不可能記不起這些經句的。
但是,究竟一個潔淨了的心是甚麼樣子的呢?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你們...都已經潔淨了」(林前6:11)的時候,他是甚麼意思呢?保羅的意思是說,上帝給我我們一個新的生命,而這賜新生命的能力,在我們裡面產生了對合宜生活一種新傾向、新性情。祂把新的誡命寫在我們心板上,以致我們能行在正道上來服事上帝、榮耀上帝的這個動機,不再是一股外在的壓力,而是從內心發出的動力了。
重生之後,我們的慾望也重整了。從肉體生的是肉體,從聖靈生的是靈,且有聖靈的性情。這個品種的比喻,保羅在羅馬書8:5-8描述得更為詳細:屬肉體的意念是敵視
上帝的,也是不願順服律法的,它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且要引你步向滅亡。所有的慾望都是為己的,對屬靈的事物沒有知覺,也沒有胃口,反倒厭之棄之,好像魯益師童話中的小矮人一樣。但上帝的新生嬰兒就不一樣了,他渴慕純淨的靈奶,好讓他能健壯地成長。他嚐到了主確是美好的,因此渴望能得到更多(彼前2:2-3)。重生叫我們渴望
敬拜上帝,認識祂的真理,與屬祂的人交往,委身於祂的國度,以及愛祂的兒子,榮耀祂的兒子。當然,有了這些志向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了,我們還是會不時潮起潮落的。有的時候,我們甚至會為自己的軟弱而哀哭。但是無論我們認為自己離開了那應有的狀態有多遠,我們和未重生以前的情形還是不一樣的,我們的意念已經是會尋求天上的事了。(西3:1-2)
重生叫我們過一種新的生活。這一點就是講重生講得最詳細的約翰壹書所要強調的主要信息。那裡提到,凡行公義的就是從上帝生的(約壹2:29)。這種公義的生活可以從三方面表現出來:第一,從上帝生的會愛其他的信徒(約壹4:7),第二,他能夠勝過世界(約壹5:4),第三,他不會不斷地犯罪(約壹3:9)。信徒所處的世界是誘人犯罪的主要來源(約壹2:15-17),但信徒與世界的關係
已截然改變了。當世界向他伸出誘惑的魔爪,他會覺悟到他的新生命已經使他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而一切誘惑對這個新造的人來說,已經無力征服了。同樣的,這個新人與其他主內肢體的關係也會變得很美很美,他會用一種難以言喻的情義來愛他們。信徒聯合交接,越過了任何一種人際關係的阻隔,這實在是新生命本質的最有力見證。但是,我們是否同意約翰的說法,重生後的人就不再會不斷犯罪呢?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十三章時還會再談。但在這裡,有一點我們要注意,我們斷不能以自己的經驗來沖淡約翰的教導。如果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如果救恩的目的是來拯救人脫離罪的綑綁,那麼約翰所講的這番話,即使在表面字句上也應有它的合理性了。重生乃徹底地、完全地改變了我們與罪的關係。基督耶穌來成全我們,並且正在將所有的一切更新,這就是從天上而來「重生」的意義了。
主,我曾眼瞎看不見,
你淒苦面上愛無限;
如今你慈容清晰現,
榮耀光輝射我面。
主,我曾耳聾不能聽,
不聞慈聲喚我名,
今聽主音心花放,
聖言常思倍溫馨。
主,我曾啞口不能唱,
你奇妙聖名恩無量,
如今主愛燃我心,
我口終日樂頌揚。
主,我曾死在罪惡中,
無情無義無感動,
今你復甦我靈魂,
起身直奔你懷中。
主,你大愛實可敬,
叫瞎眼能見聾能聽,
啞巴開口死復生,
鎖鍊俱落獲新生。
William Tidd
Matson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人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
連接新生命和這活潑盼望的乃是信心。
[
Source: J.I. Packer, 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 chapter 3.
中譯本﹕《活在聖靈中》。中文重譯。]
I.
聖潔是基督徒的最優先考慮。Holiness Is A Christian’s Top
Priority.
聖潔是親近神﹐學像神﹐將自己獻給神﹐討神的喜悅
– 這是信徒心中最強
烈的願望。
“Holiness,
which means being near God, like God, given to God, and pleasing
God, is something believers want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in this
world.” (J.I. Packer, 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 p. 94)
信徒們為什麼關心聖靈的事﹖因為聖靈主要的工作之一是使我們成為聖潔。
“One
reason for their interest in the Holy Spirit is their awareness that making us
holy is one of his main tasks.”
(p.
94)
「聖潔」一詞根本的意義是﹕分別出來﹐分別為聖。第一﹐聖潔是指﹕一切使神與眾不同的特性。第二﹐聖潔是指﹕一切使信徒與眾不同﹐為神分別出來的特性。
Holiness: …
Having at its root the thought of separation or apartness, it signifies,
first, all that marks out God as set apart from men and, second, all that should
mark out Christians as set apart for God.”
(p. 95)
彼前
I Peter 1:15, 16
帖前
I Thess. 4:3, 7; 5:23
弗
Eph. 1:4; 5:25, 26; 2:10
羅
Romans 12:1
林後
II Cor. 7:1
聖潔是神所賜的恩典﹐同時是神的吩咐。我們必須常常為聖潔祈求﹐也必須竭力在生活中每天實踐聖潔。
“Holiness
is both God’s gift and his command; we should therefore pray for
it and seek to practice it each day of our lives.” (p.
96)
定義
DEFINITION:
一個聖潔的人﹐他的聖潔
…就是他生活的獨特性格。這是他分別自己為聖﹐為
神而活的表現﹔同時是神的恩典不斷更新他的內心所導致的。
“The
holiness of a holy man … is the distinctive quality of his living, viewed both
as the expression of his being set apart for God and as the
outworking of his inward renewal by God’s grace.” (p. 96)
成聖與聖潔
(歐文)
﹕
Sanctification and Holiness (John Owen):
「成聖是神的靈直接在信徒心靈中的工作﹕聖靈潔淨他們的本性﹐除去罪性中的污穢與不潔﹔在他們裡面重新恢復了神的形像﹔以致他們可以藉著一個屬靈的﹐恩典的原則與習慣將自己獻給神﹐照耶穌基督的吩咐和條件﹐過順服神的生活。」
“Sanctification
is an immediate work of the Spirit of God on the souls of believers,
purifying and cleansing of their natures from the pollution and
uncleanness of sin, renewing in them the image of God, and thereby
enabling them, from a spiritual and habitual principle of grace,
to yield obedience unto God, according unto the tenor and terms of
Jesus Christ… Hence it follows that
our holiness, which is the fruit and effect
of
this work, the work as terminated in us, as it compriseth the renewed
principle or image of God wrought in us, so it consists in a holy
obedience unto God by Jesus Christ, according to the terms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from the principle of a new nature.”
聖潔就是﹕完全獻給神的人﹐與神的親近。聖潔的本質就是﹕順服神﹐向神而活﹐為神而活﹐傚法神﹐遵守神的律法﹐站在神的一面抵擋罪﹐行公義﹐活出善行﹐跟從基督的教導和原則﹐在聖靈裡敬拜神﹐以敬畏基督的心愛神﹐事奉神。
Holiness
is consecrated closeness to God.
Holiness is in essence obeying God, living to God and for God, imitating
God, keeping his law, taking his side against sin, doing righteousness,
performing good works, following Christ’s teaching and example, worshiping God
in the Spirit, loving and serving God and men out of reverence for Christ.
從我們與神的關係來看﹐聖潔的表現就是﹐專一熱愛神﹐討祂的喜悅﹐愛慕祂﹐忠於祂﹐完全歸給祂﹐讚美祂。
In
relation to God, holiness takes the form of a single-minded passion to please by
love and loyalty, devotion and praise.
從我們與罪的關係來看﹐聖潔是一場抗戰運動﹐一種堅決的操練﹐絕不體貼肉體的情慾﹐反之治死肢體中一切的罪行。 (加5
﹕16
﹔羅
8 ﹕13)
。
In
relation to sin, it takes the form of a resistance movement, a discipline of not
gratifying the desires of the flesh, but of putting to death the deeds of the
body (Galatians 5:16; Romans 8:13).
總之﹐聖潔就是像基督
– 這是神所教導﹐聖靈作成的﹔聖潔是作一個獻身門徒的
真義﹐是信心藉著愛活出來的明證﹐是重生的人裡面超自然的生命藉著正直生活的流露。
Holiness
is, in a word, God-taught, Spirit-wrought Christ-likeness, the sum and substance
of committed discipleship, the demonstration of faith working by love, the
responsive outflow in righteousness of supernatural life from the hearts of
those who are born again.” (pp.
96-97)
II.
為什麼聖潔今天被忽略 Why Holiness is Neglected Today.
1.
以人為中心﹐以自己為中心的“敬虔”(
屬靈觀)。
Man/Self-centered Godliness.
真正的聖潔就是過敬虔的生活。而敬虔是植根於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命。
Holiness
means godliness, and godliness is rooted in God-centeredness.
2.
活動主義
– 生活太忙﹐無瑕顧慮追求聖潔。
Activism – Too busy to seek
holiness.
你假如太忙去禱告﹐那麼你真正是太忙了。可是我們不感覺須要禱告﹐因為我們已
經習慣依靠自己﹐在我們的工作上自信。我們認為﹐我們的技能與資源﹐和我們優質的節目﹐本身就會結出果子﹔這是理所當然的。
“If you are
too busy to pray, you really are too busy.
But we do not feel the need to pray,
because we
have grown self-confident and self-reliant in our work. We take for granted
that our
skills and resources and the fine quality of our programs will of themselves
bring
forth
fruit…”
3.
今天的基督徒對神自己的聖潔缺乏敏感。
Christians today are insensitive
to the holiness of God himself.
我們不常想到﹐神已啟示祂恨惡祂收養的兒女生命中的罪惡。我們也不像先祖們﹐
聽到神的話時懂得戰慄﹔他們因怕得罪神而恐懼。…我們也沒有在生活上表現對
不敬虔事物的憎恨,
像猶大所說﹐憎恨被肉體污染的衣服(猶大書23節)。我們不認
真面對神對付我們的首要目標﹐是在公義上鍛煉我們﹐這種鍛煉帶來將來的喜樂。
我們認為這種人生觀不配稱為“基督教”
﹗我們以為神的目標是要把歡樂堆在我
們的頭上。我們沒有調整我們的思維﹐正視<<聖經>>所正視的﹕在神的眼中﹐罪
是污染﹕罪是污穢。
“We
do not think much about God’s revealed hatred of sin in his own adopted family,
nor
do
we ‘tremble at his word’ as our forebears
did, fearful lest they offend him …, nor do
we display
that abhorrence of ungodly things that Jude had in mind when he spoke of
‘hating even
the garment spotted by the flesh’ (Jude 23). It is our habit to … dismiss as
sub-Christian
any idea that God’s first concern in his dealings with us might be to train us
in
righteousness as a step toward future joy, rather than to load us with present
pleasures.
We are not
in tune with the biblical perception of sin as pollution – dirt… -- in the eyes
of
God…” (p.
101)
III. 《聖經》 中的聖潔﹕基本要素 Basic Biblical Elements of
Holiness.
1.
聖潔的本質﹕生命藉獻身而完全被改變。
The Nature of Holiness:
Transformation through Dedication (consecration).
「聖潔」這詞﹐說出一種關係﹕分別出來﹐為著神分別出來。
一種道德上﹐屬靈上的本質。公義﹐純潔﹐不論裡面或外面。
Hagiasmos –
hagios – relational: being separated and set apart for God. Hosiotes – intrinsic moral and spiritual
quality – righteous and pure, inwardly and outwardly.
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乃是已被神接納﹐被分別為聖。這事實是生命改變的基礎。
Positional
holiness of consecration and acceptance underlines the personal
transformation.
基督徒在世界上無論作什麼﹐參與什麼事業﹐都必須先有一個深層的意識﹕他已經是從人類﹐從世界萬物被分別為聖了。一個真正聖潔的生活的基礎﹐是完全從萬事﹐從所有身邊的人
– 配偶﹐父母﹐孩子﹐上司﹐鄰居等
– 徹底的分離﹐完全歸
屬神﹔在這個分離
(分別)
上﹐基督徒建立一種有秩序﹐付代價的獻身生活﹕為了
主的緣故﹐把自己獻給配偶﹐父母﹐孩子﹐上司﹐鄰居等。
“All the
Christian’s human involvements and commitments in this world must be consciously
based on his awareness of having been separated from everything and everyone in
creation to belong to his Creator alone.
Ordered, costly, unstinting commitment for the Lord’s sake to spouse,
children, parents, employers, employees, and all one’s other neighbors, on the
basis of being radically detached from them all to belong to God – Father, Son
and Spirit – and to no one else, is the unvarying shape of the authentically
holy life.” (pp.
104-105)
徹底的從所有被造者與被造物分離﹐以造物者為至愛的對象
– 唯有這種生命才
可能活出徹底投入別人的生命﹐投入他們的需要中的生活方式。
“Thoroughgoing
detachment from all creatures to love the Creator most of all makes possible … a
more thoroughgoing involvement with people and their needs …” (p. 105)
2.
聖潔的“環境”
(先決條件)
﹕藉著耶穌基督被神稱義。
The Context of Holiness:
Justification through Jesus Christ.
聖潔的人不以自己的聖潔為榮﹐只以基督的十字架為榮。因為無論一個人多麼聖
潔﹐只不過是被神稱義的罪人。他只從這觀點看自己的真相。
“Holy people
glory, not in their holiness, but in Christ’s cross; for the holiest saint is
never more
than a justified sinner and never sees himself in any other way.”
一個基督徒最自然的自我認識﹐就是視自己為首要的罪人。
“It is the
most natural thing in the world for a Christian at any time to see himself as
the
foremost of
sinners…” (p. 106)
3.
聖潔的根源﹕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復活。
The Root of Holiness:
Co-crucifixion and Co-resurrection with Jesus Christ.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意義﹕結束了以前被罪轄制的生活。
Crucifixion:
An end has been put to the sin-dominated lives they were living before.
與基督同復活的意義﹕事基督從死裡復活的能力﹐現在在基督徒的生命裡運作。
Resurrection:
the power that wrought Jesus’ resurrection is now at work in them …
他們從本性的核心已被改變了。
They are
different at the center of their being …
他們改變了﹔以前對神的律法總帶著負面的﹐感冒似的反應。這種反應《聖經》
稱之為「罪」,從生命的寶座上被扯下來了。他們裡面新造了一顆渴慕神的心。
“They have
been changed by the dethroning in them of that allergic negative reaction to
the law of
God, which is called sin, and the creating in them of … a heart for God.”
一個信徒成為聖潔﹐乃是學習在實踐中活出那在心裡已經成就的事實。
The
believer’s holiness is a matter of learning
to be in action what he already is in
heart.
聖潔是一位靈裡已經復甦的人最自然的反應。就等於犯罪﹐是一位靈裡死的人最自
然的反應。
Holiness is
the naturalness of the spiritually risen man, just as sin is the naturalness of
the
spiritually
dead man.
當一個基督徒順服神﹐追求聖潔的時候﹐他乃是隨從他裡面新的心最深的渴望。
In pursuing
holiness by obeying God the Christian actually follows the deepest urge of
his own
renewed being…
4. 作成聖潔的那位﹕聖靈 The Agent of Holiness: The Holy
Spirit.
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為我們成就聖潔。
Indwelling
Spirit induces holiness.
先前
(預備)
的恩典
–在我們裡面創造順服神的心志。
Prevenient
grace – creates in us a
purpose of obedience.
與神合作的恩典
– 在我們裡面維持順服神的實踐。
Cooperative
grace – sustains us in the
practice of obedience.
透過聖靈的工作﹐基督徒立志作正直
(對)
的事﹔他的確作這些事。因而養成作正
直的事的習慣。從這些習慣﹐一個正直的品格被建立起來。
「種一行動﹐收一習慣﹔種一習慣﹐收一品格。」
“By the
Spirit’s enabling, Christians resolve
to do particular
things that are right, and
actually
do them, and thus
forms
habits of doing right
things, and out of these habits
comes
a
character that is
right. ‘Sow an action, reap a habit; sow a
habit, reap a
character.’”
(p. 108)
聖靈透過“方法” 行事。
The Spirit
works through means.
客觀的方法﹕《聖經》真理﹐禱告﹐團契生活﹐敬拜﹐聖餐。
主觀的方法
﹕開放自己被神改變﹔默想﹔聆聽﹔自我質問﹔自我反省﹔
自我勸導﹔與別人分享我們心中所想的﹔衡量我們每一次對事物的反應。
Objective
means: biblical
truth, prayer, fellowship, worship, the Lord’s supper
Subjective
means: opening
ourselves to change, thinking, listening, questioning
ourselves,
examining ourselves, admonishing ourselves, sharing what is in our hearts
with others,
weighing any response we make.
(p.
109)
一般來說﹐聖靈帶領我們成為聖潔的方法﹐是在我們裡面養成聖潔的習慣。
Habit
forming is the Spirit’s ordinary way of leading us on in holiness.
聖靈的果子本身﹐就是一系列的行動和對事物反應的好習慣。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itself is … a series of habits of action and reaction …
心思意念的習慣﹕習慣一種思維﹐感受﹐行為的方式。
Habitual
dispositions: accustomed ways of thinking, feeling, behaving.
習慣﹐在聖潔的生活中至為重要。
Habits are
all important in holy life …
我們的操練與努力﹐必需有聖靈的賜福。
The
discipline and effort must be
blessed
by the Holy Spirit …
5. 聖潔的經歷﹕爭戰的經歷
The Experience of Holiness is One
of Conflict.
靈的願望
– 就是我們被更新的心地願望。
肉體的願望
--就是相反的﹐“住在我裡面的罪”
的傾向。
(羅7 ﹕20)
The
desires of the Spirit –
inclinations of our renewed heart
Desires
of the flesh – contrary
inclinations of “sin which dwells within me” (Rom.
7:20)
(衛斯理)
「天使般的完全」﹕一切的事都盡其所能的正直﹐智慧﹐全心榮耀神。
“Angelic
Perfection” (Wesley): everything as right and wise and wholehearted and God
honoring as
it could possibly be.
外面有爭戰。裡面也有爭戰。
Conflict
without. Conflict within.
6. 聖潔的準則﹕神啟示的律法 The Rule of Holiness ﹕ God’s Revealed Law.
「公義」和「聖潔」是相輔相成的﹐其實﹐兩者是同一件事。
(弗4
﹕23-24)
Righteousness
and holiness (which is hosiotes in Eph. 4:23-24) belong together: They are
essentially
the same thing.
聖潔
– 乃是公義﹔公義的生活表明我們已獻給神。
公義
–乃是聖潔﹔聖潔就是傚法神的律法的生活方式
(實踐) 。
Holiness –
righteousness viewed as the expression of our being consecrated to God
Righteousness
– holiness as viewed as the practice of conforming to God’s law
律法
--神在人生命中的要求。
Law – God’s
requirements in human lives
神的律法對人類的要求與禁止﹐包含在十誡裡﹔先知﹐使徒﹐與耶穌基督﹐和《
聖經》裡討神喜悅的人﹐都解釋和應用了律法﹔而耶穌基督自己的生命﹐可以所
就是律法的道成肉身。
The Law’s
requirements were embodied in the Ten Commandments (precepts and
prohibitions);
expounded and applied by the prophets, the apostles, and Christ himself;
displayed in
the biblical biographies of men and women who please God; with Christ
himself,
whose life from this standpoint could be described as the law incarnate.
律法是屬乎靈的﹐公義的﹐善的。
(羅7
﹕12
﹐14)
The law is
holy, just, good, spiritual (Romans 7:12,14)
律法的要求﹐反映了造物主的性格。效法律法﹐就是神在人裡的形像﹔這形像在墮
落時失去﹐藉著神的恩典﹐又在我們裡恢復了。
The law’s
requirements express and reflect the Creator’s own character, and conformity
to it is
that aspect of God’s image in man lost through the Fall, now restored in us by
grace.
律法所訂下的標準是不變的﹐正如神是不變的。因此﹐聖潔的活現﹐就是成全這公
義的準則﹕遵行律法。
The
standards that the law sets do not change, just as God himself does not
change. The
height of
holiness was, is, and always will be the fulfilling of this given rule of
righteousness.
以神的律法為我們的準則﹐與律法主義不同。
Taking God’s
law as our rule = different from legalism.
律法主義有兩方面的意義﹕
Legalism
means two things:
1。以為律法的一切要求都寫在一些規則上﹐這些規則對所有的情況都適用﹔
而不考慮到我們的動機﹐目的﹐和心裡的精神。耶穌特別暴露這種律法主義﹕
守律法與否﹐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心願與目的。
1. Supposing that all the laws’
requirements can be spelled out in a code of standard
practice for
all situations, a code which says nothing about the motives, purpose, and
spirit of
the person acting. (Decidedly
exploded by Jesus’ insistence: law keeping and
law breaking
are matters of desire and purpose before ever they become matters of deed
and
performance.)
二。以為在形式上遵守律法﹐就可以得到神的喜悅。
保羅特別指責這種律法主義﹕保羅(《聖經》)
堅持﹕我們被稱義﹐只藉著信
心﹐只透過基督﹐不可能靠守律法。
2. Supposing
that formal observance of the code operates in some way as a system of
salvation by
which we earn our passage to glory, or at least gain a degree of God’s favor
that we
would not otherwise enjoy.
(Destroyed by Paul’s gospel of present
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 through Christ alone, without works of law.)
今天的福音派信徒們﹕比較在第一種律法主義上軟弱。
我們會為自己和他人製造一些規矩
(是聖經所沒有的)
﹐然後對待那些遵守這些
規矩的人為屬靈的優越分子。
有些福音派基督徒限制基督徒的自由
-- 這並不是聖潔的道路﹗
(感謝主﹐近年來對此有批判和回轉。)
Evangelicals
today: often more successful in avoiding the 2nd facet, than the
1st.
We make up
rules for ourselves and others, beyond what Scripture requires, and treat
those who
keep them as belonging to a spiritual elite.
This
curtailing of Christian liberty by group pressure is not the way of
holiness.
(Some
reaction to this, today.)
7. 一顆聖潔的心﹕充滿愛的心
The Heart of Holiness: Love.
愛是律法的總綱
(太22:35-40)
﹔聖首先的果子
(加5:22)
﹔沒有愛﹐所謂「基督徒」
一無所有(林前13:1-3)。
Love is the
whole burden of the law (Matt. 22:35-40), the first fruit of the Spirit (Gal.
5:22); and without love the would-be Christian is nothing (I Cor. 13:1-3).
愛超越規條
(但不是違背歸條)
﹐重視他人﹐謀求別人的幸福與榮耀。
Love looks
(not away from, but) beyond rules and principles, to persons, and seeks their
welfare and
glory.
愛在本質上不是感情。愛是一種行動方式。愛若是從感情開始﹐它必須超越感情
才能真正是愛。真正的愛﹐一定不只是感情。
Love is not
essentially a feeling of affection, but a way of behaving. And if love starts
as a
feeling, it must become more than a feeling if it is truly to be love.
愛是給予。(約壹3:16-18;
4:7,10,11.)
Love
gives. (I John
3:16-18;4:7,10,11.)
耶穌是律法的道成肉身。耶穌也是愛的道成肉身。跟隨耶穌的自我犧牲的道路﹐就
是最完美﹐最純真的聖潔。
As Jesus was
law incarnate, so he was love incarnate.
Following his way of self-giving is
holiness in
its purest and most perfection expression.
冷冰冰的﹐心硬的聖潔是自我矛盾的﹐是不可能的。
Hard, harsh,
cold-hearted holiness is a contradiction in terms.
愛神﹐愛別人
– 這就是律法所強調的。愛是付出行動。
Love
to God and love to man – burden of the law. Love is action.
(John
Frame, The Doctr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 中华展望译。摘自第一部分﹕「认识的对象」导论,与第一章﹕「神﹕盟约的主」。)
什么是对神的知识的“对象”?在认识神的当中,我们认识的是什么?当然是神!那么,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有很多。
首先,很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清楚知道我们想要认识的是一位怎样的神。知识有许多不同的种类,而知识的确证及方法之差异,很多时候是基于我们所知的对象的不同。我们认识朋友的方法,有异于我们认识中古世纪的方法;认识圣地亚哥的人口,有异于认识巴哈的布兰登堡协奏曲。我们认识的标准、方法,以及目标,都取决于我们想要认识的是什么。认识神是全然独特的事,因为神自己是独特的。虽然许多存在物被人称为神,却只有一位永活的真神,而祂是与被造界中的任何事物完全不同的。我们想认识的,不是随随便便的、任何一个神祗;我们是在寻求认识主耶和华──圣经中的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和父。因此,我们必须花一些时间探讨“神论”
,即便如此,正如我在前言中所说的,在我的教学及著作中,这个题目必须跟在对神的认识之教义(按,即本书的书名)之后。
第二,我们不是在真空中去认识神或其它任何事物的。在我们认识神的当中,我们会认识到祂与世界以及世上许多事物──特别是我们──的关系。我们若不明白其中的一些关系──圣经中的神乃是盟约的神,是这个世界的创造及维持者,是人类的救赎主及审判官──就无法认识神。因此,我们若不在同一时间认识其它事物,就无法认识神。因此,这部分的标题(“The
Objects of Knowledge”)中的“对象”(objects)是复数的。并且,有一件相当重要的事,就是我们若没有正确地认识神,就无法正确地认识其它事物。因此,有神论的认识论,对神的认识之教义,隐含着一个全面的认识论,一个有关对所有事物的认识之教义。因此,在这部分,我们将会(至少以有限的方法)讨论人类知识的所有“对象”。
在此,我有些话要对某些已经读过认识论的读者说:我用讨论知识的“对象”(或客体)来开始这本书,并不是要在“主体”(subject)与“客体”(object)之间竖立一道区隔的高墙(译按:这也是为什么我没有选择将objects译为客体)。这样作将会摧毁所有的知识,并且完全与圣经背道而驰。你将会发现,如果我把主体与客体过度地联系起来,会比把它们不合法地“二分化”,更加地危险。尽管如此,一个人必须有个起点;他不可能同时将每件事与其它所有的事物联系起来,否则他就是神了。若有人辩称:“作出这些区分已经假设了一些不合法的分割”,我的回答是这是胡说八道。我们可以在不作出任何有意义的区隔的情形下作出区分,例如,在晨星与夜星之间,在加州与金州(译按:加州的别名)之间。
在这部分,我将讨论(1)神,盟约之主,(2)神与世界,以及(3)神与我们的研究。在这三章里,我们将讨论神,祂的律法,创造,人作为神的形象,以及神学,哲学,科学,以及护教学中之知识的“对象”。在各学科中我们会问我们
寻求认识的是什么。
第一章
神,盟约的主
我们所寻求认识的这一位神是谁?圣经用不同的方式來形容祂,我们若只抓紧其中任何一项,认为它比其它项目更为基本或更为重要,是很危险的。然而,为了总结圣经的教导,如果不使用神的主权(lordship)这个观念作为我们的出发点,肯定會更糟。“主”(Lord,
希伯来文作Yahweh)是神在祂与以色列开始立约时,用以介绍自己的名字(出3:13-15;6:1-8;20:1f.)。这个名(希腊文作Kurios)也是赐给耶稣基督的名,是祂作为新约的头,作为祂所救赎之教会的头的名(约8:58;徒2:36;罗14:9)。新旧约的基本信心宣认都承认神—基督—为主(申6:4ff.;罗10:9;林前12:3;腓2:11)。神施行大能,以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主)”(参照出7:5;14:4,18;导论中的经文;以及诗83:18;91:14;赛43:3;52:6;耶16:21;33:2;摩5:8)。在救赎历史的关键时刻,神宣告“我就是耶和华(主),我就是‘那位’”(赛41:4;43:10-13,25;44:6;48:12;参照26:4-8;46:3f.;申32:39f.,43;诗135:13;何12:4-9;13:4ff.;玛3:6,[所引用的是出3:13-15])。在这些经文中,不但强调
“耶和华(主)”,也强调动词的“是”(“to
be”)也使我们想起出埃及记3:14的名字的启示。耶稣在介绍祂自己的属性与职分时,也经常引用“我是”(“I
am”;约4:26;8:24,28,58;13:19;18:5ff.;参照6:48;8:12;9:5;10:7,14;11:25;12:46;14:6;15:1,5)。对耶稣的神性的见证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是祂和祂的门徒,如何把祂与出埃及记第三章的“耶和华”等同——一个与神如此紧密关联的名字,是犹太人曾经一度甚至连念这个名字都不敢的。总结这些要点: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神试图向人宣告祂是主,并教导、且向他们说明此观念的意义。“神是主”——这是旧约的信息;“耶稣基督是主”——这是新约的信息。
A.圣经中的主权观
什么是神的主权?从耶和华(或主[Yahweh,
adonai, Kurios])这个词的词源学所可以获知的是少之又少的。首先,这些词源是不确定的(特别是Yahweh),
此外,词源学并非经常是可靠的词义指南。比如说,英文的nice
源于拉丁文的nescius,意思是无知;两者的意思有很大的差别!字词的意义是透过研究它们的用法而发现的,而这样的研究的确证实了,研究圣经中主权的用词,有很大的果效。我自己的研究可以总结如下。
(1) 主权与盟约(Lordship
and Covenant)
首先,主权是一个盟约的观念。“主”是神身为摩西之约的头給自己的名字,也
是耶稣基督成为新约的头所得的名字(关于这点,参以上所引用的经文)。因此,我们可以将神的主权定义为盟约的元首地位(covenant
headship)。
盟约(covenant)可以指同等地位的人之间的一个合同(contract)或协定(agreement),或指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关系。圣经中神与人之间的盟约当然属于后者。在圣经中最明显的数个盟约里,神身为盟约之主,从地上万国中拣选了一个族群成为祂的子民。祂以自己的律法统治他们,而依据此律法,所有顺服的人都会蒙福,而所有不顺服的都会受诅咒。但该盟约不单只是律法;它也是恩典。这是神的恩典,或人不配得的好处,盟约之民藉之得以被拣选。而由于每个人都是罪人,任何盟约的祝福都纯粹是因着神的恩典。即使是灭亡之子——那些没有领受祝福的人——也是恩典的器皿,是神用以完成祂充满恩典的目的之途径(罗9:22-23)。
广义来说,神对被造物所行的一切,本质上都是盟约性的。克兰(Meredith
Kline)[1]与他人曾指出,创世记第一章及第二章的创造之叙述,在很重要的方面是与其它描述盟约的设立之叙述平行的。在创造的那一周内,所有的东西,植物、动物,以及人,都被指定为盟约的仆人,要遵守神的律法,并成为祂充满恩典的目的之器皿(正面或负面的)。因此,所有事物以及每一个人,都与神有盟约的关系(参照赛24:5,所有“地上的居民”已经“背了永约”)。创造主与被造物的关系是一个盟约的关系,一个主仆的关系。当神选出以色列人,使他们成为祂特殊的子民,并以很特殊的方式成为他们的主时,祂并没有赋予他们一个绝对独特的地位;然而,祂基本上乃是呼召他们进入那所有人都拥有、却不承认的地位。当然,以色列肯定获得一些独特的权利(巴勒斯坦地,献祭的制度,先知,祭司,君王,等),并且,神很特殊地使用以色列人,把救恩(基督)带到世上。因此,以色列有一些独特的责任,藉着其饮食、服装、历法等,向世人描绘那将要来临的救赎之本质。但,基本上,以色列不过是神的仆人,就如其他每一个人一样。这只不过说明神是一切之主,在祂与世界所有事物的关系中,祂都以主的身份来说话、来行事。
(2) 超越及内住性(Transcendence
and Immanence)
倘若神是盟约的头(head),它乃是被高举于其子民之上的;它是超越的。倘若祂是盟约(covenant)的头,那祂就是深入地与他们交往的;祂是内住的。当这两个观念从合乎圣经的角度来了解时,注意它们是何等美妙地相辅相成。
在历史上,超越性及内住性的观念曾经产生很严重的问题。神的超越性(祂的高高在上,祂的奥秘)曾被认为神是无限地远离被造界的,是与我们距离这么遥远的,是与我们这么不同的,是“全然他者”(wholly
other)及“完全隐藏”的,以致我们无法认识祂,并且无法对祂作出正确的陈述。因此,这样的一位神还未——或许也无法——向我们启示祂自己。祂被置于人类生命之外,因此我们实际上已成了自己的神。神没有对我们说话,并且,我们对祂没有责任。
同样地,内住性的观念也在非基督徒的思想,甚至在一些凖基督徒的神学中被扭曲了。内住性曾被理解为意味着神实际上与这个世界是无法区分的,并且,当神进入这世界时,祂已变得如此“属世”,以致无法被人发现。“基督徒无神论者”曾经指出神已经撇下祂的神性,不再为神了。较为不“激进”的思想家,如巴特
(Barth) 及布特曼
(Bultmann) 则辩称,神虽然仍存在,祂的活动无法在时空中被辨识,并且,它对所有时空的影响是等同的、而非特定的。因此,实际上并没有启示;我们在神面前并没有责任。
这些错误的超越及内住性的观念很特殊地结合在一起:两者都满足了罪人逃避神的启示,逃避我们的责任,并且为我们的不顺服找到借口。但实际上它们是彼此互相矛盾的。神怎么能够同时是无限地远离我们、却完全与我们相似?此外,这些观念都是不连贯的。若神是“全然他者”(wholly
other),那我们怎么知道或指出祂是“全然他者”的?若祂真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权利作神学研究?若神是与这个世界无法区分的,为什么神学家要费心提到神?为什么不单单提到这世界?是信心证实这些论述吗?基于什么的信心?这样的信心可不可能是在黑暗中无理性的跳跃?
但若超越性是盟约的元首地位,并且,若内住性是神的盟约介入祂的子民当中,那我们就是立足于一个稳固的基础。我们乃是使用圣经中所教导的观念,而非不信的哲学家所发明的。我们乃是在思想一些关系,无论它们有多奥秘(它们确实是奥秘的),却仍旧是与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非常相似的(父子,君臣,夫妇)。
这些问题的圣经及非圣经思想之间的差异,或许(对某些人来说!)可以藉图表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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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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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性
内住性
2
4
图表一:宗教敌对的四方形
这四个角代表四个断言:
1. 神是盟约的头。
2. 神以主的身份参与在被造物之中。
3. 神无限地远离被造界。
4. 神等同于被造界。
断言1及断言2是圣经的断言,3和4是不合圣经的。第一个断言代表了圣经中神的超越之观念,第二乃是圣经中神的内住性之观念。第三个断言代表一个不合圣经的超然性观念,第四则代表了一个不合圣经的内住性观念。如此,四方形的两边,把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对神的内住性及超然性的问题之进路区隔了。四方形的上半部处理超然性的观念,下半部则处理内住性的观念。斜线表示直接冲突,准确地指出这两个立场如何不同:1断言神身为主的身份,因此是有别于被造界的,而4却否定有任何的分别;2断言一个有意义的参与,3却否认之。横线表示语言上的共同点:1和3都可以被表达为“超越性”,“崇高”、“奥秘”等观点;2和4可以被形容为某种形式的“参与”,“内住”等。因此,会有许多误解的空间。虽然这两个观点完全相反,它们却可能被相互混淆。甚至圣经的经文也可能被混淆地使用。有关神的伟大、崇高、无法测度等的经文可以被应用在1或3,有关神的临近之经文则应用在2或4。这指出为什么3和4这两个基本上属于非基督徒的哲学揣摩,已经在神学家以及教会中获得一些接纳了。若我们要清楚地对现代的神学趋势说话,我们必须努力澄清这些差异,并攻击模棱两可的观念。
1-2
与3-4的直线代表各系统的内在结构。就如我们已看见的,3-4基本上是不一致的,而1-2则呈现一个富含意义,与一般(从圣经的角度诠释的)经历有连贯性的类比。
(3) 控制,权柄,同在(Control,
Authority, Presence)
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超越性(盟约的元首身份)以及内住性(盟约的参与)的观念。在圣经中,神的超越性似乎集中在控制(或支配)及权柄的观念上。神的掌控显然是因为这盟约乃是藉着神的主权产生的。神创造了祂盟约中的仆人(赛41:4;43:10-13;44:6;48:12f.)并对他们施行完全的支配(出3:8,14)。[2] 身为主,祂以祂的主权救赎他们(出20:2)脱离为奴之地,并引导整个大自然的环境(参照埃及之灾)来达成祂对他们的计划。权柄是神要人顺服的权利,而因为神同时拥有掌控权及权柄,祂体现了能力与权力。一再重复地,盟约之主强调祂的仆人必须如何顺服祂的命令(出3:13-18;20:2;利18:2-5,30;19:37;申6:4-9)。若说神的权柄是绝对的,这意味着祂的命令是不容置疑的(伯40:11ff.;罗4:18-20;9:20;来11:4,7,8,17,各处),并且,神的权柄要求我们超越对其它事物的忠心(出20:3;申6:4f.;太8: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