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改革宗與福音派” (作者:無可名狀)

作為一名改革宗教會的成員,我知道有某些教內人士對“改革宗”幾個字很反感,甚至曾有人建議我所在的教會取消“改革宗”的名稱,理由是“基督教就是基督教,還要加什麼‘改革宗’?”。但教會總得有個名字呀,如果刪除“改革宗”三個字,而變成“基督教XX(地名)教會”,那豈不是顯得很自大?

不過,這種否定宗派、認為“宗派”就是“宗派主義”的意見,“有些是源於對宗派可能帶來的‘狹隘排他’的擔心”,有些是出於對神許可宗派存在的無知,有些是出於舊有的神學立場,而產生的對改革宗信仰與改革宗神學(歸正神學)的抵觸和偏見,“但有些是出於不肯受約束的悖逆之心,喜歡‘無宗派’帶來的‘無紀律’;還有一些人出於驕傲,以為自己可以‘超越一切的宗派’,對真理有最純粹的認識,他們對宗派的反感,其實是他們驕傲的心不肯降卑的證據罷了”。(注:本段雙引號加色部分,轉引自一位主內弟兄對“宗派”的評述,文中的“無宗派”幾個字,只是對某些在“宗派”問題上持極端態度的人士的評論,並非對所有“無宗派教會”和“無宗派信徒”的論斷,相反,我和這位弟兄,對在基要信仰上沒有偏差的“無宗派教會”和“無宗派肢體”,持尊敬與接納的態度。)

“福音派”(evangelical)這個名稱,源於十六世紀,1520年代尤其盛行,代表初期的改教主義者企圖擺脫中世紀後期的教會信仰與實踐,歸回聖經的一場運動,馬丁。路德的支持者們就很喜歡自稱為“福音派”。

十八和十九世紀的宗教奮興運動,在歐洲和北美產生了廣泛的“保守福音主義”聯盟。而現代意義上的“福音派”,是自1930年代以來,美國主要由普林斯頓神學院新約教授、改革宗長老會信徒梅欽等人發起的抵抗自由主義(現代主義、新派、不信派)神學的“基要主義運動”後期,一些極端保守的“基要主義者”固執認定時代論(包括前千禧年論)、“完全的字面解經”、“六日創造論”、浸禮的唯一合法性、反世俗文化、反文化使命與社會關懷等次要問題,逐漸變成“教會分離主義者”,一批持較為寬泛、溫和立場的教會領袖與神學家,從“基要派”中分離出來,所組成的跨教會、跨宗派的一場“福音主義”運動。

這場延續至今的“福音主義”聯盟運動,包括了改革宗長老會、信義宗(路德宗)、浸信會(包括改革宗浸信會)、衛理公會(循道會、循理宗)、改革宗(狹義,指荷蘭等歐洲國家並延伸到北美的側重以《海德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信條》為信仰告白和信條規範的教會)、公理宗(清教徒宗派,加爾文主義者)、基督門徒派、聖潔團體、五旬節派和其他許多教派。因此,“多元化”是“福音派”內部的特色。

現代意義上的“福音主義”的主要內涵有四個核心:

1、聖經的權威性與自足性;

2、基督在十字架上代贖之死的獨特性;

3、個人歸信的必要性;

4、傳福音的必需性、恰當性和迫切性。

(紅字部分引自麥格夫《歷史神學》中譯本第309頁,趙崇明翻譯,天道出版社出版)

就這個意義來說,改革宗(廣義,加爾文主義者)本來就是福音主義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因著其信仰的純正性、生活的敬虔性,而在其中發揮教義與成聖方面的示範與中流砥柱的作用。當然,我們也承認,十九世紀以來,在福音的傳播方面,廣義改革宗各宗派的表現,並不是最出色的。

我個人認為,雖然福音派對二十世紀以來的福音廣傳、對普世教會的發展與擴張貢獻巨大,但是,福音主義運動自身存在的幾個問題,是包括改革宗在內的全體福音派人士需要反思的:

1、作為超宗派的一場運動,從來沒有過明確、系統、有所本的教會論,甚至認為新約聖經並沒有制定一套正確的教會治理模式,使得信徒的教會觀模糊、淡化,並使教會、聖職的權威逐步降低;

2、過度強調個人的歸信以及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導致基督徒群體生活的冷淡,加上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侵蝕,產生了許多沒有教會歸屬與特定牧養的所謂“單體基督徒”(如“文化基督徒”)現象,削弱了教會作為基督身體的能力;

3、由於宣教、傳播福音最火熱的,主要是受阿米念主義或修正阿米念主義影響的一些宗派,導致部分“福音人本化”、“福音與律法失衡”(主要是“反律主義 ”)的現象,甚至到了不指責罪惡、到處求人信主、不認罪悔改、不相信“身體復活”就可以歸信的“廉價福音”的地步,放低甚至廢除了救恩的門檻,在相當程度上損毀了教會的根基;

4、一些原本跨宗派的宣教機構,逐漸成為“不是教會的教會”,其神學、教義模糊、混亂,甚至是打著“反宗派”、“反組織”、“反系統”的旗號,成為一些地區最大、最封閉的宗派系統,阻礙了基督身體的合一;

5、另一方面,“福音主義運動”本身是一場跨宗派的“教會合一運動”,由於標準過於寬泛,導致福音派內部泥沙俱下,各種極端派別都有,且延伸出許多異端教派,也都自稱“福音派”。而且,福音主義運動的合一主張,在推進普世教會合一運動方面,有正面的貢獻,也有反面的世俗化與混雜化的傾向及後果;

6、福音主義運動的極端一翼,與世俗文化、政治、經濟混雜,產生了諸如新正統主義、神死神學(二者皆是與存在主義文化混雜)、社會福音(與社會主義理論混雜)、解放神學(與MKS主義學說混雜)等極端或異端神學思想;

7、 1940年代末產生的以富勒神學院為基地、以奧肯加、伯那德.蘭姆(Bernard Ramm)等神學家為代表的“新福音派”,在“聖經無誤”的問題上漸行漸遠,偏離了正統信仰,造成了“福音派”這個名詞的含義混亂,是“福音主義運動”的一個敗筆。

有意思的是,“福音派”本來是從“基要派”中分離出來的,就是要有別於固執認定時代論(包括前千禧年論)、“完全的字面解經”、浸禮的唯一合法性、反世俗文化、反文化使命與社會關懷等次要問題的“基要主義分離派”。然而,在當代華人教會的語境之下,一些“極端基要派人士”卻以“福音派主體”自居,處處責難改革宗,說改革宗不承認自己是“福音派”,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吊詭的現象。

而且,在宗教改革前期,整個基督新教就只有更正教(基督新教)的路德宗、改革宗,以及部分原先追隨宗教改革先鋒威克裏夫和胡司的信徒。 要推算“家譜”的話,路德宗和改革宗應該算是整個更正教(基督新教)的“開山鼻祖”。按照某些“極端基要派”和“福音派”人士的邏輯,路德宗和改革宗的肢體,是不是可以質問以後分出來的各個宗派,也說他們是“數典忘祖”?改革宗是不是也可以質問這些“極端基要派”人士,忘記了當初作為“基要主義運動”主要發起人的梅欽等“改革宗前輩”,是不是也是“數典忘祖”?

因此,我個人的意見是,面對神在華人教會興起的“歸正運動”,改革宗的肢體們沒有必要刻意從歷史的“福音派”中分離出來,因為改革宗本來就是“福音派”的一員,而且是在信仰、神學、護教上起著中流砥柱作用的一員,福音主義的核心主張,也是改革宗所認同並堅持的;同時,改革宗肢體也沒有必要否定自己是“改革宗”,而只自稱“福音派”,以此來減少一些教內人士對改革宗神學和歸正神學的誤解、抵擋所帶來的壓力。這樣,我們一方面可以避免與其他宗派肢體的對立和隔閡,另一方面可以保持我們所堅持的“加爾文主義”的特色。

同時,改革宗人士也要注意以上所說的“福音主義運動”中存在的種種偏差,更要注意與否定“聖經無誤”的“新福音派”相區隔,並與其“否定聖經無誤”的錯謬思想作鬥爭,才能夠在華人教會的歸正運動中,增強自身的“免疫力”、“凝聚力”與“戰鬥力”。 如此,才能更好地服侍神的眾教會,因為,這才是“歸正運動”和改革宗的目的。

來源:國度網
http://forum.guodu.org/viewthread.php?tid=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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