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輔導的神學根基及爭論 (文/林慈信 趙辰)

趙辰(以下稱“趙”):我第一次聽說“聖經輔導”這個詞是因為一篇《基督徒可能患抑鬱症嗎?》的文章1,我當時想,不太可能吧?基督徒有神的靈內住,有主耶穌基督的保守,怎麼會得這種好像只有那些沒有盼望的世人才會得的病呢?但後來我發現,原來基督徒真的會得抑鬱症,有的還很嚴重,這種“城市病”在教會裏有時很普遍。於是我開始關注這類問題。

在《馬可福音》第一章,主耶穌吩咐汙鬼出來的時候,眾人都驚訝說:“這是什麼事,是個新道理啊”(可1:27)。我的問題也很類似:教會歷史上有“聖經輔導”這個東西嗎?這是個新道理,新發明嗎?

林慈信(以下稱“林”):只要有純正的福音傳播的地方,正統的教會一直都用神的話來勸導人。保羅在《使徒行傳》20:20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或在眾人面前”就是講道,“或在各人家裏”就是輔導。所以從聖經時代就有輔導或者勸導的事工。保羅也說,“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羅12:8);“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羅15:14)。所以勸導很明顯是一種恩賜,是一種傳道事工,與教導、講道有別,但本質是一樣的。

阿米念派 : 人本主義

本文主要參考根據Mark R.Rushdoony所寫的《自由意志錯在何處?》(What is wrong with free will?)一文編輯,承蒙作者許可,願聖徒得造就,上帝得榮耀。

阿米念派在多特會議時就已經定為異端,為什麼仍然在今日的教會中如此猖獗呢?為什麼仍然有很多傳道人似乎站在公允客觀的立場上,說加爾文宗神學有加爾文宗神學的優勢,阿米念派神學有阿米念派神學的長處呢?甚至有人主張融合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神學思想,才能使教會既合乎純正的教義,又有宣教的活力。其實,如果你用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來細細考察持上述立場的人,你就會發現他往往也是一位阿米念派人士!在神學主張上,是沒有中立可言的,或者你是以上帝為中心,以聖經為標準,或者就是以人為中心,以人的理性為標準。二者之間,並沒有中立地帶。

改革宗神學 (Reformed Theology)

最能代表改革宗神學的宣言,乃是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問答(Catechisms)*和信條(Confessions of Faith)*,就如法蘭西信條(French Confession, 1559)、蘇格蘭信條(Scots Confession, 1560)、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 1561)、海德堡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第二瑞士信條(Helvetic Confession, Second*, 1566)、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 1562, 1571)、多特會議教規(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t, 1619)、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和瑞士信條(Formula Consensus Helveticus, 1675)。第二層次的作品是由當代居領導地位的神學家所寫的,就如慈運理(U. Zwingli)*、蘇黎世的布靈爾(H. Bullinger)*、斯特拉斯堡及劍橋的布塞珥(M. Bucer)*、加爾文(J. Calvin)*、日內瓦的伯撒(T. Beza)*、斯特拉斯堡、牛津與蘇黎世的威爾米革立(P. M. Vermigli)*,以及後來一些偉大的調和者,如波蘭尼斯(Amandus Polanus, 1561~1610)和杜仁田(Francis Turretin, 1623~87)。

中國基督徒的七宗罪 (作者:愛說反話)

在文革後期和文革結束後的約二十年間,中國基督教的復興舉世矚目。甚至一度有個什麼龍會被羔羊馴服的異象在國內教會裏流傳,也就是說中國可能變成“基督教國家”。果真會如此嗎?無人可以預測上帝的作為。但是,縱觀最近二十多年來國內各地基督教的實際情況,現在可以實事求是地作一個總的評價說:中國基督教在本國社會裏曾經一度擁有過的道德優勢正在消失,所謂的“基督教熱”在許多地方其實已經“退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