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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改革宗神學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1章|認識神與認識自己|信仰漫畫系列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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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辨別力在我們重生之前是完全喪失的 (約翰·加爾文著)
以下選段摘自約翰·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第2卷第2章第18-21節。所有渴望更好理解聖經關於人類在聖靈重生前的屬靈無能教導的基督徒都必須閱讀此文。
扭轉伊甸園的咒詛(The Curse Reversed)
要了解耶穌救贖工作的本質,一個重大的關鍵是明白上帝對持有祂形象的人,在他們悖逆後所宣告的咒詛。當亞當一犯罪抵擋上帝,把罪咎和敗壞帶給全人類後,上帝立刻降臨,帶來與祂的受造之物的行動匹配的盟約咒詛。祂的第一個咒詛宣告是針對那惡者,牠引我們第一對始祖,要他們反叛上帝;然後祂宣告對女人的咒詛,最後祂宣告對亞當的咒詛——所有人類的盟約元首。
鐘馬田小傳
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對世界各地的教會而言,是陷入一片黯淡無光的屬靈光景。
特別是英國,再看不到十八世紀時教會大復興中信徒所表現的靈性追求和敬虔的態度。二十世紀時,在英國各地的教會,深受新神學的麾登思潮的影響。這些新神學的學說,刻意降低了聖經的權威地位,抹煞了神的話語的可信性,並抬高人的地位,誇耀人類的科技成就,盲目陶醉於人類的物質文明。凡此種種,都一律地竊取了神的榮譽,並沒有把榮耀歸始至高的神。
在這樣屬靈光景普遍荒涼的時代,感謝神,他興起了一位忠心的僕人鐘馬田。
末世論 (四) 李健安牧師
Q&A:
1. 我們跟人家傳福音時,跟人家傳講救贖主,要不要跟人家傳「末世論」的問題?
我們只要講基本的KEY(我們犯罪&救贖&主要再來)告訴他,因為我們不一定講的清楚這八個論點,我們可以蜻蜓點水將基要的信仰告訴他們,如果我們有機會在告訴他們,沒有機會就要簡略講清楚。
末世論 (三) 李健安牧師
經文中有提到「千年」,是指當基督再來了之後,以耶路撒冷為京都、京城,在那裡要設立一個地面上的1千年的國度,因此稱為千禧年.這乃是有些解經家認為要按字面解經,字面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解,我們歸到前千禧年派,而前千禧年派又分為兩類,一個稱為時代主義前千禧年派,一個叫歷史的前千禧年派.這兩派認為關係到預言,要用字面來解說.而有些預言特別指到以色列的,神與亞伯蘭立約時應許迦南地、國度等,這些要按字面來解說.譬如必有人要坐在大衛寶座上,我要把你所在之地賜給你.這些字面上都是指著以色列說的,以色列享有的應許,一定要在以色列人身上被完全.主耶穌在世時曾說: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我曾經多次要聚集你們如同母雞聚集小雞.這段經文時代主義的人認為主耶穌在世時把國度的政權獻給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拒絕了,還把耶穌釘著十字架上.這樣的OFFER被以色列拒絕了,就把這機會暫擱下.既然擱下就是尚未完成,但何時完成?就耶穌基督再來時候,才把要獻給以色列的國度真實的在耶路撒冷實現了.前千禧年派的認為一定要有地面上的國度,坐王的要成全.不可說在教會裡面被應驗了,要應驗在以色列身上才算是應驗.以這個做為思想上的架構.相信基督在一千年前再來的,稱為前千禧年派.又分兩類,一為時代主義,一個叫歷史的前千禧年派,
末世論 (二) 李健安牧師
Post Views: 4,029 2010/7/9(問題解答) 為什麼在舊約神顯的比較殘忍? 神在應許給亞伯蘭迦南之地時說,你進去時要把七族都滅絕, 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5: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亞摩利人其實是迦南七族的總稱, 先談兩個很重要的東西,從神與亞伯蘭立約,到後來亞伯蘭後裔真正進入迦南之地是六百年之後,從這角度看亞伯蘭真的是信心之父,在他有生之年沒踏進去. 第一點,神給亞摩人六百年悔改,「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六百年才滅絕他們.第二點,到底亞摩人犯了什麼罪?看利末記十八3-23所犯的罪行,在V24節神說: 18: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神要滅他們因犯非常大的罪,所以V25「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所以你不能說神殘忍,神還容忍六百年,而且他們犯的罪和性都有關係. 水手在各地停靠在當地找女人犯淫亂的罪時,引發性病,若不是神恩待發明盤林西尼等的藥,全世界的人不到幾百年就都滅亡了. 神把亞摩人滅了是不是為了讓其他人可以存活,滅了亞摩人以至不影響其他人的存活.從這角度來看,神不是殘忍,神是出於愛,若亞摩人佔人口5%,神為了其他95%的人要把5%的人滅掉. 雖然神禁止以色列人模仿迦南人,因他們犯的罪非常惡劣,但他們並沒有把迦南之地的人全滅絕,詩一0六33-38 106:33 是因他們惹動他的靈,摩西(註:原文作“他”)用嘴說了急躁的話。 106:34 他們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滅絕外邦人, 106:35 反與他們混雜相合,學習他們的行為, 106:36 事奉他們的偶像,這就成了自己的網羅。 106:37 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 106:38 流無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兒女的血,把他們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穢了。 神要他們滅絕,但他們沒有,反而學了他們的習俗. 所以不能說神殘忍,因為神有給他們機會,一直到罪惡滿盈,才滅絕! 再看約伯記,苦難其實是個奧祕,有兩原因1苦難有不存在現象界中的因素,2苦難有超越理性能理解的因素.神許可撒旦在約伯身上加上一些苦難時,這些促成約伯受苦主要背後的第一因,是出在神那邊.任何事發生都有第一因和第二因,例如主耶穌的死,路加福音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基督按照神的定旨一定要死,那聖經應該要說賣人子的有福了!但聖經不是這樣講, 有兩個原因促成耶穌的死,第一因.神的定旨,第二因.被猶大賣了, 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表示猶大的選擇是真的選擇,若不是真的選擇,那猶大就不必受懲罰.倫理道德的基礎在於真實的自由選擇. 由此可看出一件事的發生,有它存在本質界中的原因,這在約伯身上顯示出來.我後來看聖經知道神許可撒旦的手在約伯身上,但約伯本身不知道.因此苦難是個奧秘因為有不存在現象界的不明白原因,另外人的思想有限,神沒有顯示出來時,我們不可能了解. 兩段經文明白為什麼神許可苦難臨到我們身上,來十二 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你們所忍受的,是 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12:8 …
末世論 (一) 李健安牧師
末世論兩大範疇:在舊約裡談到基督要再來
1.整個世界的末世論:整個世界在等待基督再來,到底那些事要發生?來以後,那些事要發生?
2.個人的末世論:基督未再來以先,如果已經去世了,要往那裡去?林前15我們不是要死,乃是要變化!
末世論有個重要觀念:就是神的國的觀念,
談到神的國度,關鍵性在為什麼有這多的立場,不同的末世觀.
當懼怕的神!
“你 在 何 烈 山 站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的 那 日 . 耶 和 華 對 我 說 、 你 為 我 招 聚 百 姓 、 我 要 叫 他 們 聽 見 我 的 話 、 使 他 們 存 活 在 世 的 日 子 、 可 以 學 習 敬 畏 我 、 又 可 以 教 訓 兒 女 這 樣 行 。 ” (申4:10)
在福音派的教會中,我們經常聽到的,都是上帝的愛, 上帝的憐憫, 上帝的寬恕, 卻忘記了這一切真理的背後, 上帝要求我們要悔改! 對一個經常活在罪中的人說上帝愛他, 只會讓他更放心去犯罪, 因為他以為每次只要”認罪”, 上帝就會赦免他, 不在計較.
回顧加爾文主義於二十世紀的發展動態﹝上﹞ (林慈信與Virginia Yip合著)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一位生於法國、事奉於日內瓦、與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同期的改教家。在把基督教的神學思想系統化一事上,他所做出的偉大貢獻是後人一致公認的。他在27歲那年(1536)就寫成了著名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書的初稿。其實,整個改教運動的精髓,就是把聖經從神職人員手中解放出來,讓每一個平信徒都能夠直接閱讀上帝的話語。同時,改教運動所争議的,乃是一個關乎權威誰孰的問题—究竟信仰的權威是来自教皇和教會傳統的,還是來自聖經的?改教家們一致堅持,信仰唯一的權威乃是上帝的自啟之道,教皇或教會傳統也需要被放在這至高的權威之下。而加爾文對這個高舉聖經、惟獨聖經之改教精神的回應,就是透過撰寫有關對聖經的註釋書和他釋經性的講台事奉。他寫《基督教要義》的目的就是要以提綱挈領的方式,把整本聖經的總原則提出来,使平信徒可以自己研讀聖經,並且在研經時懂得問一些關鍵性的、切中要害的問題。除了《基督教要義》之外,他還繼而撰寫了幾乎全本聖經各卷書的釋經書(臨終前,只剩下啟示錄一書尚未完成)。他對《基督教要義》也做過多次的修訂。他在1559年所完成的終稿,英譯版長達1400頁,與聖經本身的篇幅不相上下。
500年後加爾文還有現實意義嗎?(作者:Michael S. Horton)
按照很多抗羅宗新教徒,包括一些福音派領袖的看法,宗教改革可能已經結束了。在一個世俗主義猖獗,好戰的伊斯蘭教,以及道德相對主義的時代,肯定的是把我們團結的一起的問題要比我們的分歧要大。看起來今天很多宗教改革的傳人厭倦了繼續那些年代遠久的戰鬥,大部分的教會會眾甚至弄不清楚什麼是衝突的爆發點。一些關於教皇、馬利亞和聖人的事?還是別的什麼事情?
在這件事上,調查顯示大多數福音派基督徒信守的得救觀,甚至要比羅馬天主教的官方立場還要糟。儘管不可否認的是,加爾文對西方歷史有很大衝擊,但人是否普遍認為,那些對加爾文來說迫在眉睫的問題,在當代基督教信仰中是否還有重大意義,這就根本說不清了。
守約的神
很多人看到創世記的後半部都會集中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甚至約瑟的生平,以他們的優點缺點來作自我分析及檢討,學習他們的信心,避免他們的軟弱。這當然是一種不錯的應用,也可以得到一些屬靈生命的提醒。但是如果我們真的相信整本聖經是神在歷史中向人類的啟示,那我們就一定不能忽略聖經啟示的漸進性,有機性及統一性。整本聖經一定是有一個系統,而且是前後一致而連貫的。這也是系統神學要研究的方法及內容,例如神論,人論,罪論,基督論,救恩論,教會論,末世論等。
阿米念派 : 人本主義
本文主要參考根據Mark R.Rushdoony所寫的《自由意志錯在何處?》(What is wrong with free will?)一文編輯,承蒙作者許可,願聖徒得造就,上帝得榮耀。
阿米念派在多特會議時就已經定為異端,為什麼仍然在今日的教會中如此猖獗呢?為什麼仍然有很多傳道人似乎站在公允客觀的立場上,說加爾文宗神學有加爾文宗神學的優勢,阿米念派神學有阿米念派神學的長處呢?甚至有人主張融合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神學思想,才能使教會既合乎純正的教義,又有宣教的活力。其實,如果你用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來細細考察持上述立場的人,你就會發現他往往也是一位阿米念派人士!在神學主張上,是沒有中立可言的,或者你是以上帝為中心,以聖經為標準,或者就是以人為中心,以人的理性為標準。二者之間,並沒有中立地帶。
改革宗神學 (Reformed Theology)
最能代表改革宗神學的宣言,乃是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問答(Catechisms)*和信條(Confessions of Faith)*,就如法蘭西信條(French Confession, 1559)、蘇格蘭信條(Scots Confession, 1560)、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 1561)、海德堡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第二瑞士信條(Helvetic Confession, Second*, 1566)、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 1562, 1571)、多特會議教規(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t, 1619)、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和瑞士信條(Formula Consensus Helveticus, 1675)。第二層次的作品是由當代居領導地位的神學家所寫的,就如慈運理(U. Zwingli)*、蘇黎世的布靈爾(H. Bullinger)*、斯特拉斯堡及劍橋的布塞珥(M. Bucer)*、加爾文(J. Calvin)*、日內瓦的伯撒(T. Beza)*、斯特拉斯堡、牛津與蘇黎世的威爾米革立(P. M. Vermigli)*,以及後來一些偉大的調和者,如波蘭尼斯(Amandus Polanus, 1561~1610)和杜仁田(Francis Turretin, 1623~87)。
改革宗神學名言集粹 (王志勇 整理)
(僅供參考 )
“智慧把我們帶回童年。”――帕斯卡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馬丁•路德
“只有造就人的良心,使其敬畏上帝的人,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神學家。”――加爾文
舒解誤會,欣賞寶藏﹕初論改革宗信仰與華人教會 (作者:林慈信)
筆者是華人福音派信徒,居住北美四十二年,生長在基要派、敬虔愛主、衛斯理派、凱錫克派、和時代論的圈子中。卅五年來,我接受了,並公開承認改革宗的福音派《聖經》信仰。那麼,我是誰呢?是否已經變成華人教會中的怪人,一個不合群的獨行俠?一個過時的「老古董」傳道人?在廿一世紀的今天,我傳講的信息是否不切實際、無關痛癢?我是否已經變成一個不面對現實與教會群眾,躲在象牙塔的知識份子?我的立場是否「太狹窄」(一部分同工的評語)?
抑或改革宗信仰的確有些亟需貢獻給華人教會的寶藏?
歸正神學之三大導向︰歷史、福音與文化 (作者:陳佐人)
引 言
歸正神學作為正統基督教信仰之傳承,一方面強調福音使命,以正統之福音信仰領人歸主,建立教會;另一方面重視文化使命,致力在人類文化、藝術與思想界中,見証上帝之真理,而此雙重使命之實踐便是在此時此地之場所,由此而構成了歸正神學之歷史向度,從現實出發,投身歷史處境,強調具體之行動,這些都成為歸正神學思想實踐之方案,亦是歷代偉大歸正神學家之使命。
趙天恩博士於2004年1月中旬安息主懷,無數之華人基督徒在各地自發地發起悼念活動,許多人亦寫了無數追思之文字,來懷念這位當代中國教會領袖之人格與風骨。本文謹以歸正神學之三重向度︰歷史、福音與文化,來透視趙天恩博士一生之志業,藉此突顯他在中國神學史上之獨特位置與貢獻。
神的主權和人的意志
神的主權和人的意志
A .W 平克(1886-1952 )
作者為加爾文主義者,浸信派基督徒,佈道家,作者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作,為要成他的美意。”
腓立比書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