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惡”的問題 (文/peacedan)

“Evil is not a problem, it is the problem.”這是William Edgar在他的Reason of the Heart中論“惡”這一章的第一句話。只要與別人對話,哪怕我們有時自己思考,都不能回避這個問題: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災難惡事?如果我們的信仰受到進一步挑戰,這個問題轉化為神或者不是全能的,或者不是全善的,可能兩者都不是,但一定不會都是。如果神全能,為什麼他不能阻止惡的發生?如果他全善,為什麼他不願阻止惡的發生?這些問題本身可能有缺陷,但不能否認這些是真誠的問題,並非沒事故意找茬提出來的。所以基督徒就產生了形形色色的回答,既試圖解釋惡的來源,又試圖理解神既是全能又是全善的。

毋庸置疑,基督徒對神既全能又全善這點沒有任何的懷疑。這是我們討論的出發點,是不會依賴於任何其他證據轉移的一個基石。如果這點能被否定的話,討論惡的問題就毫無意義了,因為如上所述,一個或不全能或不全善的神掌管這個世界,沒有惡才怪。然而,如果堅持這一點的話,我們不必過多參考其他證據,稍加邏輯推演直接就可以知道,全能與全善是必須共存的。如果神不全善,則他至少不能為善,或者說至少不能願意為善。反過來如果神不是全能,他也必然達不到全善的境界,因為有的善事是他做不到的。神論中提到神的所有屬性都是神本質的體現,同存亡,共進退,是無法分割的,把全能與全善對立起來看本身就是對神認識有偏差的提法。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關於“惡”的問題其實是關於神存在問題的一個表現形式,這樣就更有必要仔細探討一下了。

文章將討論一些解釋“惡”的主要的觀點,分析它們的優缺點,最後提出一個不同的看法。本文雖然有作者自己的一些領受體會甚至發揮,但主要內容——從觀點比較到結論提出——乃是總結歸納於上面提到的Reasons of the Heart這本書,文中將不再一一標明出處。

書中列舉了四種主要觀點。第一是“惡”有教育意義。這是最常用的解釋之一。關於嚴酷的環境——無論是外在的或是內在的——對人有裨益是常識。溫室裏的花過於嬌嫩,野地裏飽經風霜的草才更有生命力。人在逆境下不服輸,克服身體或是環境的缺陷,比在順境下取得更大的成就,這些都是我們耳熟能詳的道理。更何況神最擅長化腐朽為神奇,把苦難化為祝福,這樣的例子聖經中比比皆是,從約瑟被賣到耶穌被賣,聖經歷史上的重要事件符合這樣條件的倒還真不少。“惡”的存在有很大的好處是無論如何也否認不了的。

然而惡有益處並不能解釋問題的全部。很多災禍的到來用教育意義來解釋是在牽強附會。新生兒夭折便是一例。十惡不赦的不死,死了個無辜的孩子,這能給嬰兒自己或是家人或是社會帶來什麼意義呢?雖然羅素對抗基督教的觀點十有八九無理取鬧,但在這個問題上卻切中要害。他說只要實際去兒童病房走一下,看看孩子們的慘狀,聽聽他們的叫聲,再回頭來談上帝藉苦難對人心的淨化。

惡有益處不僅只解釋了部分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沒有涉及惡的源頭,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即使神能利用惡達到善的終極目的,把神解釋為惡的始作俑者也是大錯特錯的。當惡已經存在的時候,固然沒有什麼理由神不用惡來達到他善的目的,但是神要造惡來揚善則匪夷所思了。這樣還叫“神不試探人”嗎?如果神特意造了惡來達到他的目的,我們應該向中古世紀那樣為始祖的墮落歡呼雀躍,為猶大的賣主喜樂滿懷。特意用不義顯明義,乃是保羅在羅馬書3:8中所引用譭謗的言論:“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

關於第一種觀點的評價就是既解釋了惡部分的合理性,卻又有著致命的缺陷。

(關於源頭問題再多說幾句。下面的幾種觀點都比較強地涉及惡的最終源頭,另外一些觀點諸如人的原罪帶來罪惡、撒旦魔鬼是惡的源頭基本上都算不上討論源頭問題,因為這些都是同義反復、循環論證。既然都已經有了原罪,有了撒旦,還有什麼惡的來源問題?原罪或撒旦又是從哪里來的呢?所以這些解釋都不值得討論。)

第二種觀點把惡認為是一種幻象。無論源于印度的東方文明還是紮根希臘的西方文明,都有哲學流派認為這個世界只不過是人印象的投射,都是虛幻的。惡作為其中的一個部分,自然也不例外。與人終極盼望的實際相比,惡根本算不得什麼。這種觀點的優點是既觸及了惡的源頭又概括了惡的本質,不管對不對,至少正面回應了問題。而且這樣的說法或多或少也反映了聖經的觀點——當然不是準確反映。羅馬書8:18說:“現在的苦楚,若比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這種觀點的問題在於把惡看得太輕描淡寫了,有點為了回答問題而特意找一個答案的感覺。要是也去面對兒童病房的慘狀,只能像頭埋在沙堆裏的鴕鳥那樣說:“我沒看見什麼,一切都是幻影。”而事實上聖經對惡對痛苦與折磨都是很認真嚴肅對待的,想想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場景,想想十字架的經歷,想想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列舉的經歷,又豈是一個幻象可以解釋的?

第三種觀點認為惡是無法避免的。有善必有惡,善惡必共存。這樣的觀點也同時在二元論與鏈式推演中都有體現。前者把善與惡置於天平的兩邊等量齊觀;後者認為世界是一條由高到底的鏈,神在頂端,各種類別的東西按序排下來,因為不如神的完美所以自動顯惡。這種“缺陷即為惡”的觀點的各種變化形式其實也是很流行的解釋。很明顯,這種觀點修正了第二種觀點對惡的虛幻解釋,證實了惡的實際性,這是它的優點。

可是缺點是離聖經所啟示的神與創造界的關係實在相去甚遠。拿二元論的觀點看,善惡必須有同等的力量,要不善怎麼不去滅了惡。這等於設定了一個可以與神同等的惡勢力。我們的經歷與直覺首先反對這種觀念,多數情況下只有用對好的缺欠來定義惡的,鮮見用對惡的缺欠來定義好的。更何況我們隱隱然都相信(普遍啟示啦)邪不勝正,而在這種觀點下這一信念顯然站不住腳。聖經啟示的神遠超受造界,要是惡勢力能與神分庭抗禮,救恩計畫、這個世界的走向可就有點岌岌可危了。

把惡完全歸結為對神完美的缺欠也不對。受造物總是不如造物主完美的,無論墮落前還是墮落後。受造物的妄圖與神同等完美反倒構成了墮落——不完美——的關鍵。如果與神相比不完美就叫惡的話,那神怎能看他的創造“很好”呢?這同樣也沒有解決神的全能問題——神造不了沒有惡的東西。
第四種觀點可能最為流行,就是神給了人自由,人能選善也能選惡,最終選擇惡乃是人自由選擇的結果。這個觀點流行顯然有其重大優點,它非但解釋了惡的源頭,讓全能全善的神與這個世界的惡無關,而且還顯示出神對人的重視,因為只有人才有自由選擇惡。所以這個觀點的長處無庸贅述。

缺點倒是好好要討論一下,看看它是否的確合乎聖經地解決了問題。聖經啟示的自由是否意味著有能行惡的選擇。約翰福音8:32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8:36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哥林多後書3:17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這些經文體現出來的自由觀是有可能行惡的自由嗎?這些經文好像在說,合神心意的叫自由,違背神的叫不自由。能夠選擇行惡非但不是自由,反倒是不自由的表現。可以直接以神自己作個比較。神有自由嗎?開玩笑吧,神應該有最絕對的自由,神的自由是我們自由的保障啊。那麼神能行惡嗎?感覺到問題所在了吧?神不背乎自己,神決不能犯罪,可是神有絕對的自由,那麼為什麼非得有選擇行惡才叫有自由呢?這樣的自由合乎聖經啟示嗎?其實即便人們從普遍啟示中領受到的來看,自由也從來都不是為所欲為,總要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才能達到相對最自由的狀態,所以還是這個問題:為什麼能選擇行惡才叫自由呢?

其次,既然神給了自由選擇惡,為什麼又要對選擇惡進行懲罰?可能這並不是一個問題,但細想一下卻並非完全沒有意義。與既給選擇惡又不加懲罰相比,在有犯罪才算自由的前提下,到底哪個更自由?

還有,神給人做選擇的權力這個提法到底意味著什麼?嚴格考察起來,這個提法包含著同一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神是放棄了最終的控制權。注意,必須放棄最終的控制權才叫給人做選擇的權力。如果有限定範圍,或者結果如何還是在神更深層次的控制下,那神給人做選擇的權力這種提法不過是表面文章而沒有實質內容罷了——講來講去,還是神在控制,神並沒有從惡的源頭上脫離下來。然而另一方面,人有可能獲得神這樣的終極權利嗎?這跟第三個觀點就很接近了。神給人終極意義上的自由乃是設立了一個與神同等的物件,神對歷史與世界的最終發展就失去了控制權。這神還是神嗎?更何況人是被造的,就算神願意給這樣的權力,人有能力接受嗎?一邊是神一定要放權,一邊是神的權放不下來,所以說人的自由是惡產生的源頭實在站不住腳,因為這樣的自由無論從哪方面看都不存在。
最後,即或有這樣的自由,神真的就對這世上的惡沒有責任了嗎?Edgar在書裏舉了高速駕車過山路彎道又不肯減速作例子。很難想像一個司機會不知道在山路的彎道上不減速是很容易出車禍的,但是實際上並不是每次不減速都會出車禍。所以不減速可能出車禍,也可能不出車禍。如果司機明明知道出車禍的可能性卻定意選擇不減速,結果就出了車禍,那麼司機對事故是否有責任呢?說沒有責任的我讚歎你面對員警時的勇氣和智慧。神給人選擇惡的自由與此類似,神會不知道有選擇惡的自由人就會墮落嗎?然而神還是給了這樣的自由,結果惡就源源不斷地來了,那神對此真的就沒有一點責任嗎?本來提出這個觀點是想讓神對惡沒有責任,但是仔細分析下來卻只能事與願違。

第四種觀點廣有市場是因為它觸及了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這個千古難題,這個問題屬於奧秘,沒有理性通得過的答案,至少沒有不先降伏於神主權下,人理性通得過的答案。(可是對於很多人來講先降伏於神的主權人就已經沒有自由了,再談兩者的關係完全沒有意義。)然而很多基督徒對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並不是這樣認識的,他們認為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可以五五對開,互相無傷大雅,相安無事。所以第四個觀點就站得住腳了。然而如上面所分析,這是不可能辦到的。儘管表面上看解決了問題,但實際上完全沒有。
說來說去沒有一個說得通的,那Edgar的見解到底是什麼呢?答案是——惡的源頭不知道,超乎人類理性的範圍。這個解釋對很多人來講是個自動被槍斃的回答,鬧了半天對別人誰都不滿意,結果自己又拿不出個順溜的結果來,不是沒事找事嗎?不必多說什麼了,雖然上面那麼多觀點都有自身不可克服的弱點,但起碼給了一個解釋。你老兄那麼厲害,把別人批個體無完膚,自己卻拿出這麼一個回答,這未免也太貽笑大方了。所以這裏也只好本著神的智慧在世人看來是愚拙的教導勉強前行,看看能不能有更令人滿意的回應。

不知道的情況下承認自己不知道真是那麼丟臉的事情嗎?與其沒有合理答案痛痛快快承認下來不強過生搬硬套不合理的答案嗎?孔老夫子講:“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主耶穌也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我們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知道一切,關於“惡”的起源問題既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外,那就誠實地承認下來吧。

不瞭解答案有多種原因,惡的來源超過我們理性頭腦的範圍,更重要的是好像聖經不太關心這個問題!聖經並沒有很仔細地講惡是怎麼來的,創世記前兩章神造了一切都甚好,第三章猛地就有比所有活物都詭詐的蛇,按著神形象與樣式造的始祖一下子就墮落了。沒了,就這麼簡單。那聖經明說的是什麼呢?是神的全善全能,在他完全沒有黑暗,一切美善生命都是從他而來,這些都是鐵板釘釘的內容。不信的人可以否認神是這樣的神,但不能否認聖經是如此教導的。聖經關心的並不是惡怎麼來臨,而是怎麼離開。整本聖經對神救贖計畫的展開才是重頭戲,耶穌基督是主角,耶穌所戰勝的邪惡勢力、死亡毒鉤頂多拿個最佳配角獎了。咬定“惡”的來源不放是否有點捨本逐末,替古人瞎操心呢?

神與人之間有本質的差別,於我們是奧秘的並非於神也是奧秘。神的創造本身就是一個令人驚奇的事情。神從無造有,從什麼都沒有造出萬有,造出來的世界不具備任何神本體的屬性卻又能反映神的榮耀。這是怎麼回事?這叫奧秘。被造的人有限的理性又怎能完全測透呢?完全測透了,神人之間還有本質差別嗎?在差別這樣大的兩者之間承認有我們測不透的惡的來源很丟人嗎?雖然我們測不透,但是神都知道,惡的作為也都在他的掌控之下,為他旨意的一部分(確保世界的走向、救恩的成全、最後的盼望),卻不是他所造的。

這個觀點非常容易產生歧義,但“在神旨意中”的確不等同於“神造了惡”。由於神是一切的源頭,完全切斷神與惡的聯繫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承認惡在神的旨意中跟把惡的責任推到神頭上則完全是兩碼事。這裏篇幅所限不能詳細討論對神來說的“必然性”與“偶然性”,正面理解這個問題有難以逾越的奧秘阻隔,但可以從否定的方向反過來嘗試著理解一下。一句話,創造界對神來說是“偶然的”。這個“偶然性”的意思是說神完全自我滿足,神離開創造界一點都沒有損傷,是創造界要倚靠神,不是神要倚靠創造界,創造界不是神所必需的。

這跟我們的話題有什麼關係呢?簡單地說神與創造界有第一因(first cause)與第二因(second causes)之間的絕對分別。“第二因”這個名詞不是白白生造出來的,它雖是“第二”,卻也無愧於“因”這個稱號。惡的產生不知出於何種原因乃在於第二因(因為聖經明確排除了第一因在這事上的分),而一定要把這筆賬算到神頭上實質上混淆了第一因與第二因之間的差別,把對神來說可有可無的創造界變成了神的必需。

我也知道這麼解釋問題別說對還沒信主的朋友,就連基督徒也未必講得通。倒不是這個講法本身有什麼錯,而是腦筋繞來繞去太難繞清楚了,然而這對於我們持守差不多唯一正確的對“惡”的來源的看法卻是不可缺少的。這些可以作為立根基的樁子,打在地下是看不見的,實際對話不用拿出來講。人所關心的並不是“惡”本身,而是“惡”如何與神並存,在“惡”存在的情況下怎麼解釋神在掌權。實際對話中可以反客為主,別老讓別人問問題,我們也可以問問別人問題吧。

是否要大大方方承認不知道惡從何而來乃由具體情況而定,但是要講“惡”的存在排斥了神則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因為基督徒堅信離開了神談什麼都是枉然。

一來可以問問別人,怎麼判斷善惡,標準在哪里?離開神的絕對標準,沒有相對標準是經得住考驗的。張三的正義在李四家是絕對邪惡;少數服從多數的應該認為文化大革命萬年長存;讓歷史來檢驗的一來脫不出上兩條的約束,二來就讓一切問題等死後三百年再說吧,現在還是不知道究竟誰對誰錯。

如果扯到了一些永恆的對錯正誤價值觀,不妨聊聊這些價值觀從何而來。若承認良心是神放在人心裏的,反對者是自打耳光。若不承認從神而來(因為神或不全能或不全善),而人可以獨立於神自動就有這些善惡對錯觀念,這實際是把人放在與神平起平坐的地位上,那麼問題在於這世上那麼多的惡為什麼要歸到神的頭上,而不是歸在與神同等的反對者頭上。如果完全沒有神,對於“惡”這個問題追得那麼凶倒是搬起石頭砸自己腳了,不光是動搖了永恆對錯的基礎(相對對錯都吃不准了,還談什麼永恆性),更是把元兇罪魁反推到反對者自己身上,還老賴別人,實在不好意思。

總結起來就是說,神是如此的不可或缺,哪怕在談惡的問題的時候,脫離了神連這個問題本身都談不像樣,更何能從惡的存在就否定神呢?

更重要的問題是神若不是全知全善,你打算怎麼樣解決惡的問題呢?羅素可以振振有詞地請人參觀兒童病房,那麼參觀了慘狀之後呢?寫寫詩文抒發一下情感就完了嗎?這些小孩活著的時候已經非常可憐了,羅素先生在今生幫不上忙還打算再切斷他們的一切盼望嗎?雖然我們不知道神為什麼允許這個世界上有如此慘狀,但是有全知全善的神我們至少還有世界更新的確信與新天新地的盼望。不信的人對聖經的應許反應冷淡是他們的不幸與愚昧,然而我們卻有把握給受罪惡所折磨的人一個最公義的結局,而這單單是因為我們所信的神。

看到惡的問題與嚴重性了嗎?那就更應該信靠倚賴神,因為他是唯一的盼望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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