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聖經 之三

第三課:(舊約聖經的誕生)

舊約的正典(Canon)

正典就是鑒定某書卷是神所默示的聖經。所謂正典,就是標準,一切的真理也以此為準繩,也以此為量度而取捨。正典是神直接啟示與間接默示的合成。啟示完全是神做的,而默示是人記錄神啟示的話,其中雖然經過執筆者的領悟、文學修養、修辭、解釋,但也透過神的參與,所以不僅在過程中有神的保守,就是在作品上也有神的保守,這正是聖靈的工作(參約14:26)。

一本書的成為正典全在乎該書有無神的默示(「內蘊」的權威)及作者是否有先知(神的代言人)的資格或條件(「受託」的權威)。

舊約大部份的經卷陸續完成,但沒有正式收集,統歸於一。猶太人傳說在以斯拉時代(450B.C.),猶太人組織大公會,文士以斯拉受權將舊約的書卷收集及組織起來。以斯拉除了收集神的正典外,又將舊約的書卷組織起來,如將一些書末未了之話加上補語,使前後連串起來(參代下三十六章之末與拉一章首數節)作成一個有系統與連貫的記錄,成為一套權威的記錄。當時以斯拉所收集的經典,包括被擄前的作品,及被擄後的書卷,以及歸回時期所寫成的,尚欠的只有瑪拉基書,該書後來在大公會會議中被納入正典內。

正典的分法共有三種︰一是三分法(律法、先知、詩篇、參路24:44);一是二分法(律法與先知,路16:16-17;太5:17);還有一分法(統稱「律法」,路24:27;約10:34;太5:18)。

舊約正典似乎在以色列的歷史中逐漸形成,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律法書早已定型被接納。來到耶穌時,舊約聖經已經分成三組:
律法書(Laws):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先知書(Prophets):    A – 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
                     B – 後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聖卷(Writings):     A – 詩歌書:詩篇、箴言、約伯記。
                     B – 五書卷: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
                     C – 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參路11:51;代下24:20-21)

以上摩西律法五卷,先知書八卷,詩篇十一卷,共只二十四卷。到了教會的初期,教父們喜歡把舊約算作二十二卷,與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相符。這個算法,猶太歷史家約瑟夫也贊成。

在耶穌時代,次經(Apocrypha)已經大行其道。但從新約的引用舊約經文來看,這些次經都不被接納。猶大書是唯一的書卷引用次經《摩西升天記》(猶9節)和《以諾書》(猶14節)。

至於基督教,則把舊約聖經分成四組,以別於希伯來聖經的三組。四組的分法是根據武加大拉丁文譯本的編法,次序亦是七十士譯本所開始採用的次序:

律法書: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歷史書:     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記上、列王記下、
           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詩歌書: 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
    先知書:     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小先知書:十二小先知書。

總結:這些書卷被納入正典前,它們已有正典的資格了。如Hammond稱:聖經不是經審定之匯集的書卷,而是審定書卷之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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