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創造論及進化論)
1859年,查理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物種起源(Origin of the Species)正式出版,達爾文物競天擇的理論,是現代思想的支柱之一,發展至今,已被學術界稱為“新達爾文主義”,一般簡稱進化論。他提出與聖經的創世故事完全相反的關於生命起源的解釋。由達爾文提出來的變異和自然選擇是最重要的進化機理。
進化和創造相對立在於(自然)進化必須是無目的、無方向的完全自然過程,而創造是可以有設計和目的的因素。由於“上帝不存在”這種自然主義的信仰前提,在解釋生命的起源時,訴諸絕對隨機的進化論是唯一可能的選擇。進化的過程或許看起來是有方向的,但是造成進化的最終機制在本質上必須是無目的、無方向的隨機過程。這種信仰背景使得進化論雖然自稱是科學,但卻在許多方面表現得更像宗教。
對自然選擇質疑的關鍵不在於自然選擇在自然界是否存在和發生,而在於其效果究竟有多大?是否真有那麼大的能力,把最原始的單細胞生物變成現在這五彩繽紛的花鳥魚蟲和人的世界?
聖經神學並不反對在繁殖的過程中會持續產生變種或微觀進化理論(micro-evolution)。聖經神學反對達爾文的進化論,又被稱為宏觀進化理論(macro-evolution)。根據創世紀,上帝按照自己的設計,讓一切物種“各依其類”。(創世紀 1:21)承認物種內部存在變化,不等於證明了自然選擇的偶然原因導致了全新物種的產生。
有些人把自然選擇辯說成 ”能夠產生最多後代的將產生最多的後代。”絕大多少現代進化論者還是把自然選擇看成是一條可檢驗的科學假設說,自然選擇(和變異一起)是一個可以產生新物種的進化過程。例如克勒威爾Kettlewell著名的斑點蛾(peppered moth)。
另一方面,變異最主要的困難是對複雜器官,如眼睛或翅膀,形成的貢獻。按傳統達爾文主義的要求,變異必須是微小的。
進化論者是本著“一定猿和人之間的過渡型態”的前提來尋找證據,所以無論什麼化石在進化論者手中都可以成為支持猿人的證據,因為古猿化石的多樣性是如此的豐富,以致於任何人只要挑選一些與人類似的特徵,就可以斷言那是過渡型。總體來說,化石證據對進化論不是支持,而是劃下了更深的問號。
“有神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嘗試解釋說聖經和進化論都是正確的。他們認為,進化確實發生了,但導演這一過程的是上帝。基督徒往往沒意識到,對進化論的任何讓步,都自然說明聖經這一公認的宗教信仰的來源不夠可信。傳統聖經基督教的每個主要教義都根植於創世紀。如果創世紀不是歷史記錄,那整個基督教信仰就會崩潰。
達爾文主義不可避免的會走向倫理相對主義(ethical relativism)。一個人的倫理觀和別人的倫理觀一樣好(或一樣一錢不值),因為都是隨心所欲的結果。
自然主義者經常會問這些玩弄語言的問題,就象“假如上帝創造了宇宙,誰創造了上帝?”或者“上帝怎麼能從無裏造出宇宙呢?”然而支持進化論的人也要面對類似的問題。根據進化論,他們必然或者建議說物質的宇宙從無中來,或者建議說物質是永恆的。這就體現了他們的雙重標準,因為他們不能回答前面那些問題,像“怎麼會從無中生出有?”或“怎麼物質就能在自然因素之外預先存在?”
自然主義認為自然是神聖的(sovereign),不存在更高級的形而上的東西。他們相信自然是自足的(self-sufficient),不依賴它之外的任何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