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歸正信仰(二) 之七

第七課:(認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二.無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主義第二點是「無條件的揀選」。你接受這點與否完全看你是否接受之前的一點,即是「人性完全敗壞」。若你認為人基本上有能力揀選信神,你就會覺得神很殘酷不仁,因為若有人願意信主,偏偏主沒有揀選他,他就要落獄!但當你相信世上沒有一個人願意及有能力信神,你就會感謝神的揀選,因為若沒有揀選,全世界人都要滅亡。所以,你接受預定論與否,很關鍵看你是否相信人是完全敗壞,若你真是相信人是完全沒法在得救的事情上有任何功勞,那麼他若得救,一定是「全是恩典」。

無條件的揀選 (Unconditional Election)

有些人為那些未被預定的人抱不平,殊不知若沒有預定,沒有人可以信到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裏來的。」(約6:44)。那時全界人都要落地獄才是真真正正的公平!

若你已經信主,我勸你要將一切的榮耀歸給神,不要學天主教的人誇自己的行為,也不要學亞米念派的人誇自己的意志。一個人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完全是無條件的,連他所需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弗2:8-9)

有人誤解神的揀選是反覆及隨機的,其實我們強調的是人沒有任何功勞值得神的揀選,而神的揀按祂的智慧及主權,是絕對的公義!

我們時常說傳福音祈禱是最重要,但我們求神去救一個人,就是求神用祂的能力及主權去救他。若那人果真有能力聽完福音後自己會用自由意志去信,我們求神賜他得救的信心幹什麼?

神的揀選不代表我們不需要去傳福音,因為神設立了人得救的方法是透過人把福音的傳揚,這反而讓我們知道傳福音一定會有果效!

聖經的根據:

1. 神擁有絕對的主權,掌管一切 (出15:18,申32:39,撒上2:6-8,詩115:3,賽14:24,賽45:7,弗1:11),包括機率(箴16:33),人的惡行(創50:20,箴16:4),人的好行為(約15:16,弗2:10)及所有受造物的運作(創8:22,詩104:19-20,可4:39);而人是不能過問神的主權(伯33:12-13,賽45:9-10)

2. 神的揀選及預定,包括天使 (提前5:21),選民以色列 (出6:7,申10:14-15,詩33:12,賽43:20-21) ,個別得救的人 (詩65:4,太24:24,約6:37,約15:16,徒13:48,羅8:28-30,羅11:5-7,弗1:3-6,弗1:11-12,提前5:9,提後2:13-14) 及滅亡的人(出4:21,羅9:13,羅9:17-18,羅9:21-22)

3. 神揀選的動機是根據祂自己所喜悅 (弗1:5,提後1:9),彰顯祂的榮耀(賽43:6-7,羅9:22-24,弗2:4-7),祂特別的愛(申7:6-8,提後2:13),祂的預知(羅8:29,彼前1:2),而不是祂預見人內心有什麼好讓祂去揀選(申7:7,羅9:11-13,16,羅10:20,林前1:27-29,林前4:7,提後1:9)

問:神揀選一些人得救,其他人不得救,是否公平?

問:神既然揀選了誰得救與否,傳不傳福音都不重要?

問:天堂會否有被揀選而想去的人,而地獄有想信而不被揀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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