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神學訓練(一) 之一

第一課:(認識神學)

何謂神學(Theology)?

神學Theology是由希臘字「θεος」與「λογος」所組成,意思是學習,認識神。

湯瑪斯.亞奎那 (Thomas Aquinas)稱神學為「神聖的教義」,並且他這樣定義神學:“神學是總體的科學,這科學把一切事情都放在上帝的觀點之下去看,這些事情要麼因為論及上帝本身,要麼因為涉及到上帝。”

查理斯.賀智(Charles Hodge) 說神學是“神聖的啟示,是有關神本質和我們與他之間關係的科學事實。”“聖經是神學的系統,就如大自然是化學或機械的系統一樣。”

現代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給『神學』所下的定義:學習聆聽聖靈在聖經中所說的話,照著遵行來改正指引我們的生活。

約翰.傅瑞姆 (John Frame)這樣定義神學:神學是“人將神的話語應用在人生的每一個層面中。”“神學不單單只去思想一套傳統上相對學術化的主題。相反地,神學是應用”

亞伯拉罕.凱帕爾(Abraham Kuyper)說神學就是認識上帝。他最出名的一句話就是:“在宇宙中沒有一寸領域,是耶穌基督不能說“這是我的”。“

總括來說,神學就是認識神,另外,神學亦是研究神的一門學科。

認識神

在你的社交生活中,在你的道德生活中,甚至在你的理智生活中服從他。當你終於把你所有的心意奪回歸向基督的時候(林後10:5),你就是在對上帝的認識上有長進了。認識神,就是認識他是主。

好的神學會引導出相稱的人生,而不僅僅是適當的學術。(雅1:22;林前8:1;林前13:2)

認識神包括:神的掌管──除非他採取主動啟示他自己,否則我們就不能認識他。神的權柄──認識帶來順服,順服亦帶來認識。(約14:15, 21; 17:2;弗3:17-19;提後2:25-26;約壹3:16)

在聖經中順服是衡量認識的一個標準。 如果你要知道某人是否認識上帝,看看他或者她的生活就可以了。(約壹2:3-4)

神學課程類別

以人生作取向的神學有其危險之處;那就是反智主義的嚴重危機。因為這傾向不可避免地要叫我們陷入基督信仰的假教導和誤解之中,叫許多信徒的人生出現可怕的後果。(提後2:15)

神學的目標包括正確的教義,正確的行為之外,還要有正確的情感:我們的喜樂、失望、渴求、憤怒、興奮和許多其他情感必須與上帝的心意合一。

當我們經常強調正確的教義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跌入到唯理主義的網羅中。當我們經常強調行為實踐的時候,我們就很容易進入到律法主義陷阱當中,當我們總強調神學情感的目標的時候,我們就很容易變得情感主義。

傳統的神學課程包括瞭解經神學,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等。解經神學可定義為對聖經中具體經文的應用。聖經神學研究救贖的歷史,集中在聖經描述的事件上。系統神學回答諸如整本聖經關於上帝,人,基督,或者拯救有什麼教導這樣的問題。神學最終的目的就是解釋聖經,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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