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認識清教徒)
清教徒的根源與發展
何謂清教徒(Puritan)?清教徒這名稱在1567年首次出現,原是個綽號,用於過份謹慎、無可指摘的人,他們的良知不容許他們作任何的妥協。清教徒信奉加爾文主義,認為聖經才是唯一最高權威,任何教會或個人都不能成為傳統權威的解釋者和維護者。清教先驅者產生於瑪麗一世統治後期,流亡於歐洲大陸的英國新教團體中,及後部分移居至美洲。丁道爾(William Tyndale)可以說是英國的第一位清教徒,他把新約聖經翻譯成英文,他希望希望英國每位識字的人都擁有一本聖經,完全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順服聖經的教導可說是他們的首要任務!丁道爾最後被燒死在火刑柱上。他臨死時禱告說:“主啊,請你打開英格蘭國王的眼睛。”他死後的第二年,英譯本《聖經》在英國全國發行,這極大地推進了英國的宗教改革。
清教徒並不是一種派別,而是一種態度,一種傾向,一種價值觀。清教徒是最為虔敬、生活最為聖潔的新教徒,他們認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喚”。認為每個個體可以直接與上帝交流,反對神甫集團的專橫、腐敗和繁文縟節、形式主義。他們主張簡單、實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約翰歐文(John Owen)乃牛津大學校長,可說是英國的加爾文,是英國最出色的神學家,寫了十五本神學著作,每一本都很嚴謹。歐文寫了一本震撼力很強的書《信徒內在的罪》(Indwelling Sin in the Life of Believer)此書影響了不少的人,歐文是以個人的經歷去探討人心是何等的詭詐,為了個人的利益而不惜犯罪。十八世紀美國的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紀中期英國的司布真和鍾馬田亦是清教徒。十九世紀末期的司布真,講道大有能力,令人震驚,他與神同行的秘訣乃他擁有十萬多冊的清教徒著作。此外,清教徒很怕幻想或運用想像力。本仁約翰在《天路歷程》的前言說,他深知自己被弟兄攻擊,故此要為所寫所為辯護,向攻擊他的人提出抗議。
清教徒信仰的特徵
清教徒堅持加爾文主義的信仰,強調揀選的教義。十七世紀的清教徒運動亦是一奮興運動,其特質有三。首先,有一群傳道人,他們在神面前有共同的信念,為清教徒的信仰作了美好的見證。學者和講道的人層出不窮,再三強調同一的真理,承先啟後。十六世紀末到十七世紀中出現很多優秀的傳道人,代代都有人材,所傳的都是一致的資訊,這是我們福音派所缺乏的。
清教徒運動基本上是一個聖經的運動,他們相信聖經是神口裏所出的話。如果我們有一知友,但卻不看他寫給我們的信,這樣的友誼算什麼呢?同樣,我們為何忽視學習和默想聖經呢?清教徒不單相信聖經是神口裏所出的話,他們也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我們今天要尋求的真理都已經啟示在聖經裏了。此外,他們深信讀聖經是人的一大責任。是的,勤讀聖經,並明白其中的真理是我們的責任!
清教徒的解經有六個特點:一、字面的解經,接受聖經字面的意思。二、持之以恒地讀經,以經解經,這樣人就可發現聖經的一致性。三、從教義的角度解經。聖經是所有教義的基礎,我們可以根據聖經的教導查驗教義的正誤。四、以基督為聖經的中心。這一點他們採納了馬丁路德的解經法,認為聖經到處都是宣講基督。五、實用地解經。聖經乃基督徒的生活指南,其道德性很高。六、當忠心地解經。我們的生活當與聖經的教導相稱,因神要求我們忠於他的話語。
清教徒的敬虔:他們在著作中最常用的比喻,可由羅勃布敦(Robert Bolton)在十七世紀初寫的書為代表,他說:「基督徒的生活乃舒舒服服的與神同行。」你若與好友舒舒服服地一同行路,你們不需要多談,因你們的心靈有默契,彼此享受對方的同在。清教徒在靈修方面經常提到這個課題,亞伯拉罕與神同行,以諾與神同行,所以我們也當與神同行。而操練與神同行的最高境界,莫若默想式的祈禱生活。
清教徒敬虔的第二個特點是他們注重培育屬天的心志。巴克斯特在卅六歲時寫了《聖徒永恒的安息》(Saints of Lasting Rest),當時他胃裏生瘤,隨時可能過世。他為了預備自己上天堂,所以寫了這本長這一千多頁的書,默想天上的生活,神的恩典使他又活了三十多年。這本書是一部經典之作,現在市面流傳的新譯本全是原書之縮本,即使是簡化的版本亦相當能啟發人操練過默想的生活。今日的基督徒有時會諷刺那些持屬天心態的人說,這些基督徒過份向往天上的事,留在地上反而一無所用。其實,基督徒若不注重天上的事,他在地上根本無用,好像鹽失去了味道一樣。是什麼在基督徒身上起了鹽的作用,是什麼在道德上保守他的品格呢?豈不是默想的生活,常常思念天上的事嗎?我們若不在生活中保持永恒的層面,就容易迷失於感性中,受自己的態度左右,過有前景無背景的生活,懸在空中,無足之地。因此,永恒的層面乃基督徒生活的骨架,它給與我們一個方向度。引導我們走生命之旅。它亦能加強我們的動機,在壓力和逆境中給與我們毅力和勇氣。
清教徒敬虔的第三個特點是他們是顧家的人。他們把祭壇建立在自己的家裏,他們的家就是一個小型的教會,他們把在家中作道德的好管家為己任。巴克斯特寫的《基督徒指南》有一系列的指引,勸勉人如何在各種人際關係中活出基督徒的樣式。
第四個特點是清教徒是一群敬拜的人。他們重視祈禱和敬拜,從神那裏得到眾發,因為他們很容易頹喪和憤世嫉俗。從一五五九年後,清教徒期望在教會內的改革受到許多的挫折和攔阻。其實挫折乃神通過天使在我們身上的作為,並非感性上的損失,因神會賜給我們超越的力量勝過一切的困難。
清教徒運動是最認真過敬虔生活的一個運動,遠超過修院制度之外所有的運動。今日基督徒最大的需要,乃是以同樣認真的態度過敬虔的生活,思想如何建立這種生活方式的架構,以致我們不再向往其他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清教徒對我們的挑戰,是要求我們認真地過敬虔的生活,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他們已經為我們走出了一條路。那些跟隨他們腳蹤的人都結出了美好的果子,如美國最出色的思想家愛德華滋,英國最出色的佈道家司布真,和近代最出色的平信徒鍾馬田醫生。
總結及回應:
清教徒的處境很像今天中國的教會,他們值得我們長久地關注。他們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還很多,也有很多過失與不足。但是,也許我們都會羡慕像他們一樣作一個勇敢的人,從他們“徹底革新”的精神中受激勵。
我願意作個廿一世紀的清教徒嗎?我有什麼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