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你的信仰系統 之七

第七課:(認識預定論)

揀選及預定

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畫(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畫,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

耶穌曾教導過揀選的教義,在他有關天國的教訓中就充滿了這類的教導。每一個進天國的人都是要接受呼召的(太9:13),而且如果這個呼召上帝沒有使之扣住人心,它是沒有效用的。至於對誰有效,對誰無效,則是上帝的決定: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透過這些喻言講到,蒙揀選的人就會被召,而那些自以為義的傲慢之徒的心,就會越發剛硬起來(太13:14-15)。 一開始當耶穌講到重要關頭時,這一真理就被提出來了,而它的重要性則可以從耶穌聽眾的反應中看到,耶穌講到這裏時,眾人都離開他去了。(約翰福音6:35-40,66) 他對首批門徒所說的可以推廣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15:16)。

保羅對揀選的教導:根據保羅的意思,上帝隨己意行萬事(林前12:18; 15:38; 弗1:11,參照林前8:6;羅11:36)。上帝對他墮落了的被造物有他普世性的權柄,他可以按照他的意願來使用他們榮耀他自己(羅9:22)。下面有三段經文是極其重要的: (i) 羅馬書9,11章: 在這段經文中,與聖經其他地方一樣,預定論被提出來時,是用來鼓勵那些受迫害以及有可能會恢心的信徒的。當然,把事情講得連一點轉彎的餘地也沒有,必定會招來反駁的。保羅自己就列出兩種反駁的論調,並對之加以回應: 反駁一:這樣來講,上帝豈不是不公平嗎?(14節) 回應:非也,我們在這裏講的不是公平的問題,而是憐憫的問題。 反駁二:那麼,一切豈不都是上帝自編自導自演嗎?(19節) 回應: a) 人用這種態度跟上帝說話,正表示出他不曉得自己是有罪之受造物的本相。(20-21 節) b) 人用這種態度跟上帝說話,對上帝的計畫根本不瞭解。(22節始)  (ii) 以弗所書1: 4-14:這十一節的經文是保羅所講有關這個主題的最主要、最扎實的部份。但是這個教義在保羅其他書信中也都普遍提到,(例如見:林前1:26-31; 弗2:10; 西1:27; 3:12; 帖後2:13; 提後1:9)。對保羅來說,揀選是對福音的最佳形容詞,因為它是福音用到的第一個詞語!

我們已經看到,尤其是羅馬書9 章至11 章,保羅對這一點的強調就招來了反駁。在再前一段,我們也看到有人決定不再跟隨耶穌的原因,部份就是在於耶穌在他的教導中強調了這一點的真理。與昔日無異,今天這樣的教導同樣遭受駁斥和攻擊。

揀選──終極來說,是上帝的選擇決定了某人是得救還是失喪。聖經強調的上帝對全世界的全面掌管,那麼肯定上帝也最終和絕對地掌管人的得救。最終來說,你是否得救,這取決於上帝有沒有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你(弗1:4)。

歷史性的揀選──就是上帝對人的選擇,這不一定是為了永遠的拯救,而是為了在歷史中執行不同任務的緣故。例如上帝從地上萬國中揀選以色列作他特別的百姓(申4:37;7:6),耶穌揀選十二門徒,包括猶大(路6:13),今天的有形教會。在這種歷史性的意義上, 一些是選民、蒙揀選的人,可能會最後失喪。

永恆的揀選(eternal election)──這是上帝在亙古中的選擇,揀選那些最終要得救的人。(弗1:4,提後1:9,帖後2:13)永恆的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認識到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已經揀選了我和你,這是何等寶貴!

如果上帝在亙古就揀選我們得救,那麼他是不是也定好了誰要失喪?這個教義有時候被稱作是雙重預定(double predestination)。有時候上帝行事,把真理隱藏起來,不讓一些人知道,好使他們不會相信(參考 賽6:9-10, 羅9:18-24)。揀選和遺棄並不是彼此簡單平行對應的。當上帝揀選人得救,他定旨他們要不靠他們的行為得救。但是當上帝遺棄人時,他是定旨他們因著他們的行為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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