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的十字架神學  (作者:卡爾.楚曼, 譯者:唐興)

絕對沒有人會想到,馬丁路德在1517年10月為反對贖罪劵所發表的九十五條提綱,會啟動宗教改革運動。檔的本身是要為大學裡的辯論提出一個架構。路德只是要對贖罪劵的實施提出修正,並非要廢除它。他所提出的議題,當然無關於普遍神學和教會的改革。

其實,在1517年九月四日,在駁斥經院神學的論述中,他曾提出更具爭議性的議題:他批判中世紀神學幾個世紀以來所使用的方法。但這個論述在毫無爭議下就過去了。的確,從人的角度看,這是許多外在因素一種特殊的結合:是這些社會,經濟,和政治因素,使得九十五條提綱成為點燃宗教改革的火花。

海德堡的辯論

然而,一旦導火線被點燃,教會作了一個致命性的決定:他們把此事件看為是微不足道之地方性的事件,而讓路德所屬的奥古斯丁社團去處理。社團決定要在1528年4月於海德堡召開會議,並且要路德發表一系列關於他的神學的提綱,以供他的弟兄們評估。就是在這裡,那平澹的九十五條提綱給予路德一個機會,可以清晰的闡述他先前在9月份所發表關於經院哲學的論述。

海德堡辯論的重要性有二:首先,在那裡出現了另外一位宗教改革的巨人:馬丁‧塞布珥(Martin Bucer),從耶魯大學的神學教授,轉變成為斯特司堡的宗教改革家。他具有寬廣的智識和對教會前途的眼光。布哲塞珥那一代的改教者具有深重的影響力,不下於約翰加爾文。路德於1517年在海德堡的論述,使布塞珥首次體驗到改教思想。然而,當布塞珥對路德對於教會的經院神學所作的攻擊感到驚贊時,他卻忽略了路德所宣講的神學中心思想。這就是海德堡辯論的第二個重要性:十字架神學。

十字架神學

在辯論快要結束時,路德提出了一些(路德式)的議題,這些議題看起來似乎是荒謬、曖昧難解的:

19.  那些人,認為在實際已發生的事情中,可以清楚的認識屬神的無形事物(羅1: 20),不配稱為神學家。
20.  那些人,透過苦難和十字架,來理解屬神的有形而顯明的事物,才配稱為神學家。
21.  榮耀的神學家稱良善為邪惡,稱邪惡為作良善。十字架的神學家把事物看為實際上當看的。
22.  有一種智慧把屬神無形事物的運作,看為是人所能理解的,這種智慧是極為傲慢、盲目、和僵硬的。

這些陳述實際上包含了路德神學的中心思想,如果領悟到他所用的那些難懂的詞彙所要表明的意思時,它們不但照明了路德神學教義的內容,並且清楚的指出他認為神學家所應該具有的思想模式。他的確是把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爆炸性論述,發展成為一個完整的神學議題。

路德論述的中心思想,是講到人不應該推測神是如何預見祂要向那些人啟示祂自己。因此,他把神的自我啟示,看作是所有神學的通則。可能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異端會不同意這一點,因為所有的神學,不論是自然的,人理性的,文化的,或其他的神學,都預先假設了神的啟示。

但是,路德對啟示的觀點具有強烈的限制性。神在肉身裡憐憫地向人啟示出祂自己,當祂在人類血肉之體中顯明祂自己時,其最高的啟示就是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路德有時候的確把基督的釘十字架稱為是“神的背”(God’s backside):這是講到神與人理性的思考是相互矛盾的。

這樣,“榮耀神學的神學家”就是那些人,把神學建造在他們對神的期望上- 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是,他們使神看起來就像他們自己。“十字架神學的神學家”乃是那些人,把神學建造在神的自我啟示被十字架上的基督表明出來。

含義

這種立場具有革命性的含義。首先,路德要求所有神學的詞彙,都要在十字架的理解下被修正。以“能力”這個名詞為例,當榮耀神學的神學家在聖經中讀到神的大能,或在他們的神學中用到此名詞時。他們會認為神的大能與人的力量類似。他們以為可以藉著把可想像到最大能力無限擴大,來理解神聖的大能。按照對十字架的理解,這樣解讀與神的大能的真義完全相反。神的大能乃是在十字架的軟弱上被啟示出來,因為在邪惡力量和敗壞屬地的權威的攻擊下,才顯明了耶穌征服死亡和戰勝所有邪惡力量的神的大能。所以,當基督徒講到神的大能,或是教會和基督徒的能力時,都應當根據十字架的意義來理解:這是一種隱藏在軟弱下的能力。

對路德而言,同樣的方式必須被應用在其他的神學用語上。舉例來說,神的智慧是在愚拙的十字架上被顯明出來。誰會發明這種愚拙的觀念:神取了人的肉身,代表罪人死于可怕的苦難;爲了要潔淨罪人,神使自己擔當他們的罪;爲了要興起有新生命的子民,祂自己卻順服至死?我們可以繼續以同樣的看法來理解其他的名詞:生命,祝福,聖潔,和公義。每一個名詞都必須按照十字架的真理加以重新思考。這些都是重要的神學觀念;人很容易就把他自己本身的印象植入其中;這些神學觀念都必須重新被放在十字架的亮光下。

這樣的洞察力是路德思想的要素之一,它賦予他的神學一種內在的邏輯和一致性。以路德對稱義的瞭解為例,神宣告信者在祂的眼中看為是義的,不是藉著任何原有和本質上的義(任何信徒本身所成就或取得的),而是基於一種外來的義,就是基督的義,這義是在信徒以外的義。這難道不是奇特不尋常,但卻是神的十字架的奇妙邏輯嗎?人的確是不義,的確是被罪所污染,卻被神宣告是聖潔和義的!這樣的真理是人的邏輯所無法理解,但是按照十字架的邏輯卻是十分合理的。

神愛那些不可愛和不義的人,是在他們有任何愛神的傾向之先,這又如何解釋呢?對於榮耀神學的神學家們而言,他們認為神就像他們自己和其他的人一樣,只對那些可愛良善的人,或是那些贏得他們好感的人才會有所回應。但是,十字架告訴我們神卻不是那樣:與人認為神會如何作相反,神並不要求其所愛的物件先愛祂;祂在先的愛創造愛,沒有預設的條件。十字架醜陋殘暴的戲碼,啟示出神那令人驚奇,出乎意料之外的溫柔和美麗。

基督徒倫理和經歷的關鍵

路德並沒有把十字架的神學限制在神客觀的啟示上。他也把它看為是理解基督徒倫理和經歷的關鍵。兩者共同的根基是信心:對不信的人,十字架是荒唐無意義的;從表面上看,它是被神咒詛的人受擊打污穢的死亡。不信的心對十字架有這樣的解釋:希臘人認為它是愚拙的;猶太人認為它是討厭的,完全取決於你認為罪是智力上的傲慢,還是道德上的自義。唯有被信心打開的心思,才能認識到十字架的真實意義。神的啟示隱藏於外在的形體中。信心是神所賜的禮物,它不是人類心智本身的能力。

這種信心的原則讓信徒瞭解到他應該如何去作。基督是大君王和大祭司,信徒與祂聯合,也是君王和祭司。事實上,君王和祭司在信徒身上所扮演的角色就如同基督一般:藉著受苦和自我犧牲服事他人。信徒藉著做每個人的僕人,成為所有事物的君王;信徒藉著順服於所有人之下而全然自由。就如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彰顯了祂的王權和大能,信徒為了他人的益處而無條件的捨己。我們應該像小基督一般對待我們的鄰舍,這樣做會使我們認識到我們神兒女身份的真實性。

這樣的論述是具有爆炸力的,它為基督徒權柄下了一個全新的定義。舉例而言,長老並不是那些使用他們的權力欺壓他人,用他們的地位和財富或學位來強化自己意見的人。真正的基督徒長老,是奉獻他整個生命來服事他人的人。而這種服事是傷痛的,不便的,和卑微的,因為他這樣做就彰顯了像基督一樣的權柄,這就是基督自己藉著祂肉身的生命和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所彰顯出的權柄。

藉著苦難得祝福

十字架神學對信徒的意義並不止於此。神按照十字架的模式來處理和對待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的信徒。簡單的說,大祝福來自於大苦難。

對生活在富裕西方的人,這樣的觀念是難以接受的。舉例來說,許多年前我在某教會教導這個主題,我指出十字架不只是講到關於代贖,更講到神如何對待和處理祂所愛的人。聚會結束後,有人反駁我說:路德的十字架神學沒有注重到十字架和復活,是代表咒詛被逆轉的開始,因此我們應該期待祝福。專注在受苦和軟弱上,就忽視了基督的職事在末世的重要性。

當然,這人未能徹底的運用路德的十字架神學。他所言雖然是對的,卻未能按照十字架來理解其所言。是的,路德會同意咒詛的逆轉,但這逆轉被顯明出來是因為良善的緣故,完全顛覆了邪惡。如果基督的十字架,也就是人類歷史最邪惡的行為,能夠與神的旨意一致,並且成為擊敗此邪惡的根源。那麽,其他的邪惡也會因良善的發生而被顛覆。

不止如此,如果基督的死是一種祝福,那麽信徒所經歷的任何邪惡,也都可以成為祝福。咒詛的確被逆轉;祝福的確要流溢;但誰能宣稱這些祝福,必須要與富裕美國的熱望和期待互相吻合呢?對路德而言,十字架教導我們:基督是地上最蒙祝福的人,祂啟示其所受的祝福正是出於祂的受苦和死亡。如果那是神對待祂的愛子的方法,那些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的人,難道有任何權利有不同的期待嗎?

有些人對邪惡的看法是不同于路德的,像“壞事發生在好人身上”的猶太拉比作者:哈樂德‧庫希那。路德會說,這些事的確會發生,因為這是神對信徒的祝福。神是藉著祂在信徒心中奇異的工作(與我們所期待的相反)成就祂的善工;祂的確藉著明顯的咒詛達到其祝福的目的。

當我們領悟到歷史上最大的罪惡:基督的死,是三一真神玄妙深奧的旨意,卻未使其與道德的罪有所關聯,這樣就解決了那個古老的問題:免除全能的神對邪惡的責任。邪惡問題的解答不在於要找到它的源點,因為它沒有被啟示出來。在十字架的時刻,邪惡就很清楚地被良善全然的推翻毀滅。因為基督的十字架,所以羅馬書8章28節就成為真實的:如果神能夠使極大的邪惡逆轉成為極大的祝福,祂就更能使那些玷污人類歷史的罪惡,從個人的不幸到跨國的大災難,都轉變為了達到祂良善的目的。

路德的十字架神學極其豐富,無法在一篇文章中詳述,但是我相信藉著以上簡單的描述,當我們思想哥林多前書,察覺到外表和實體之間的巨大反差,並且遍佈在聖經中,被馬丁路德有力地彙集起來,我們就可以挖掘到這種神學思想豐富的礦脈。這是神學的金礦,是對於多情,成功的教義,以及一種過分屬世的末世觀的解毒劑。十字架不只是神為我們贖罪的地方;它也是一個深奧的啟示:告訴我們祂是什麼樣的神,祂如何對祂所創造的萬物施行祂的作為。

關於本文的作者

卡爾‧楚曼是費城西敏斯特神學院教會歷史和歷史神學教授。他的著作有:《路德的遺贈:救恩和英國的改教者1525-1556》。本文轉載自“New Horizons, October 2005號。”感謝作者與編者惠允轉載。

英文原文載於:http://www.opc.org/new_horizons/NH05/10b.html
本文中文版權屬於:歸正網路翻譯團契RITF所有,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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