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從創世記看聖經的世界觀)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
神是獨立自存的(約1:3,羅11:36)。神不需要任何東西來滿足他,受造物卻需要神滿足。
萬物依賴神(徒17:25,西1:17)。如果沒有神的掌管及維護,一切都會失去功用。
神已經向人啟示(詩19:1-2,羅1:20-23,提後3:16-17)。離開神在世界和聖經中啟示,我們永遠也不會有真知識。神是無所不知,我們必須依賴他才能真知道什麼。(詩36:9,約14:6,西2:3)。在道德領域中,人同樣也必須依賴神。(創2:17,出20:2,3)。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
具有神形象的人(弗4:24,西3:10)。人在犯罪前有兩個重要的特性。第一,他有“真知識”。 第二,人在犯罪前有著神的完美形象但仍是有限的。(申29:29,賽55:9)。
如果人的理性偏離神,必將導致虛假和錯誤,但是,如果依靠神的啟示來運用理性,就能發現真理。所以,理性本身並不違背信仰和真理。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創3:4-5) 夏娃並沒有立即拒絕神的話或接受魔鬼的話。她親自察看了那棵樹,並離開神的啟示,自行斷定這樹的特性。夏娃把禁果拿給她丈夫亞當吃了,人類從此就墮落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就是罪的本質:不承認他在所有事情上對神的依賴,自負地假定自己有獨立於神的能力。
所有人不僅不順服神的啟示,反而效法亞當夏娃,認為世上的一切都必須“用他們自己屬血氣的愚蠢尺度去衡量” (耶8:9) 非基督徒之所以能夠認識真理,就是因為他們並沒有把他們罪惡的思想原則貫徹始終。例如他說好壞,他是以什麼為標準?
基督教的世界觀
神是三位一體的。神是絕對的,不依賴任何他之外的東西,是權威的和最高的存在,沒有任何東西在他之上。他是全能的,是全知的,是永恆的,無始無終。他是聖潔的。神是造物主,他創造了宇宙以及其中的萬物。神是靈。神是無所不在,不受空間的限制,可以在願意的時候介入他的創造。沒有什麼受造物可以獨立運行,神掌管所有。不存在命運,機會,運氣。
人被認為是有神形象而有限的受造物。人不是神,人被創造為一種精神的、有人格的、有道德的、和有理性的存在。人的存在和掌握的知識完全來自並依賴神。倫理標準不是在人受造之後自己發明的。神禁止亞當夏娃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是要防止人自己判斷什麼是好什麼是壞。
人的自主意味著作為受造物,我們想脫離神的權威自己管理自己,每次我們依照“自己以為對的”來思考或行動,就體現了這種(要求脫離神權威)的態度。某些世界觀認為人基本上是好的,而聖經認為人是有罪的。
神以他的慈悲,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難,給人提供了解脫罪的捆綁的途徑。這是聖經的中心思想,即神通過基督原諒人的罪,從而把人從墮落中救贖出來。當信徒接受基督為“救主(Lord)”,他們的罪就被原諒了,包括反對神的自主意識。
因為人的有限,人的思維不能被認為是真理的開始或真理的最終參照。基督徒要求自己遵照“基督的思維”,(林前 2:16)而把“攔阻人認識神的自以為是的念頭”拋掉。(林後 10:5)不是取悅那些與聖經相矛盾的關於神,人和宇宙的解釋,而是假設上帝的話是理解一切真理的基石。(太 7:24-25)一切知識,真理和智慧都來自於基督。(林前 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