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創世記看預設式護教學(六)

第六課
(從道德價值比較不同世界觀)

倫理學(Ethics)

倫理學討論有關生命意義與道德實踐的問題,是非的標則: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基督教的倫理學:神的律法,聖經。惟獨上帝的旨意才是決定一切的最終權威。人的責任就是順服神、榮耀神,這是生活最高的指標(至善)。所以人若不順服神,就是悖逆神。

非基督教的倫理學:實用主義 (Pragmatism),人文主義如儒家、西方人文主義,人本主義等。

實用主義的主要論點是:強調人對現實的解釋,完全取決於現實對他的利益有什麼效果。

人本主義特別強調人的正面本質和價值,而並非集中研究人的問題行為,並強調人的成長和發展,稱為自我實現,強調自由、個人決定的價值和人生的意義。

範泰爾對此明確強調說︰人或者是神律論(theonomy),或者是自律論(autonomy),並沒有其他選擇。因此,他強調說︰“基督徒的標準就是上帝所顯明的旨意,這一標準是絕對性的。而非基督徒則是在自身的經歷中尋找標準。”善之所以為善,是因為神本身就是善的根源。非基督教觀點主張,善是依自身就存在的,神也在力爭達到這種本身就是善的東西。

假如神不存在,所有悲劇只是偶然的宇宙的隨機的結果而已。所有事件,無論喜歡不喜歡,都既不好也不壞,它們不過是物質和能量互相作用的結果。

什麼是“好的”?只是因為某個人決定它是好的嗎?如果是這樣,一個人的殘忍可能就和另一個人的慷慨一樣好。別人也沒法評判主觀態度,比如說種族主義是錯的。假如一個文化裏的多數人決定那個文化的倫理標準,那麼對其他文化進行倫理評判就總是錯的。我們也沒有辦法判斷一個文化可不可以比現在更好(better),因為那需要引入這個文化之外的標準。應該允許西方的影響力來幫助廢除印度的火燒寡婦的風俗嗎?

一些人根據給“最多數量(greatest number)”的人帶來最大量的“好(good)”,來判斷事情的好壞。但這個功利主義的回答也值得懷疑。“對(right)”被“好(good)”替代,但問題依然存在,到底什麼是好?還有一個需要提出的問題:“怎麼能接受一個道德原則,而不去辨別它的來源的權威性呢?”

人權概念背後的假設就是人有某些即使是政府也不能侵犯的基本權利。但是各種人文主義的道德理論不能給普世的人權提供哲學基礎。假如權利不是來自於一個更高的權威,那麼生命的價值和人類的自由就依賴於統治者的一時興致了。“只有是上帝賜予的權利,別人才沒有資格剝奪”。假如權利來自於人,那人也可以拿走這一權利。

上帝的存在是好壞的概念的前提。離開上帝,就只有非道德的、隨機的事件在這世界發生。其中某些事件可能不是有些人期待的,但它們不能被說成是壞的。

只有上帝自己知道他選擇允許魔鬼的存在的充分的道德原因。人在倫理和智慧上都不具備理解上帝的全盤計畫的能力。基於一些次要原因上帝允許魔鬼的進入,而目前我們並不完全知道他的全部計畫。上帝的做法是公正的,他指導我們在信仰的基礎上生活,像受造的亞當夏娃那樣信任他。(以賽亞書 45:21)

基督教世界觀相信無限的上帝有一個更大的計畫,有限的人現在無法知曉,這是完全說的通的。雖然上帝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現在他允許魔鬼存在,他的確保證過對永生來說,這只是暫時的。基督徒的依靠和希望在上帝的承諾裏,而上帝是信實的。基督徒寄希望於未來,到時候魔鬼終於被消滅,人從上帝那裏得到全部知識,而一切的問題也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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