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認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三.限定的代贖))
加爾文主義第三點是「限定的代贖」。基督耶穌本身的救贖,是限於父神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不是說基督耶穌的救贖沒有辦法滿足全世界人,不是!其實我們知道,可以!但是我們知道基督耶穌不需要,祂的救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只是為父神在永恆裡面所預定揀選的。
這個神學教義,是加爾文五點中最多人反對的一點,因為這教義指出主耶穌只為被揀選的人作救贖,其他人是則沒有包括在內。若從人的觀念去看,實在很難令人接受,因為似乎是不公平。神揀選某些人以祂永恆的愛來愛他們,卻用一般的愛愛那些不信的人,這完全是神的主權,我們不能說神不公平。
限定的代贖 (Limited Atonement)
先解決幾段聖經:
約3:16:神愛世人,..世界?全世界的人?揀選的人?
提前2:4 : 神願意萬人得救...全世界的人?揀選的人?
約壹2:2: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全世界的人?揀選的人?
(參考:路18:1;約12:9)
其實相信無限度救贖的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要將神預定誰人得救,變成一個沒有固定目標的普世救贖論:神沒有預先揀選任何人,而主的死只是帶給全世界每一個人得救的「機會」,最終要看人會不會用自由意志來揀選神,神才會救他,救贖才會在那人身上有效。得救與否,關鍵全在於人的自由意志,神愛莫能助!
加爾文主義者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不是給全世界人一個得救機會而已,而是確確實實能救到人,就是在創世以先被神揀選的人 (弗1:4-5)。主被釘的時候,祂已知道祂要救贖那些人,因為這些在創世以前,父神已經揀選了。父神所揀選的人,主就負責去救贖。不單如此,天父自己亦會安排適合的環境、預備傳道的媒介、差派聖靈感動及改變人的心意,又賜予人信心,務使被揀選的人最終能得救,無論他們是個如何的罪魁,無論他們是如何是遠離神及反叛神。救恩完全是出於神,不是靠人的自由意志,而是靠神的揀選,這就是神的愛了。「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5)
聖經的根據:
1. 神只揀選某些人,而其他人不是 (太22:14,彼後2:8-9),而基督為這些被揀選的人捨命及代求(太1:21,約10:3-4,14-15,弗5:25,約17:20-21,24-26)
2. 基督的代贖是有效的 (羅8:34,多2:14)
3. 神打算拯救的包括所有相信的人(約3:16),包括所有種族(啟5:9),所有類別(加3:28),因此基督的拯救普遍說成所有,世人(多2:11-14,來2:9-10,彼後3:9,約壹2:2),而聖經中的“所有”一般是指某一群人(太10:22,林前15:22,徒17:21),而“世人”亦一樣(約6:33,羅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