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神學訓練(一) 之十一

第十一課:(依聖經作抉擇:選擇良善)

取得知識

在取得知識的時候,有兩個最主要的官能是值得我們探討的。第一,倚賴自己的經驗 。第二,運用我們的想像力。我們的身體是透過感官(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來與周遭的環境交流。當然,聖經有時也提醒我們自身感官的有限。(林後5:7;約壹1:1-3)

除了身體之外,心智的經驗亦是重要。自我省察、深入思考、情緒感受、累積記憶、圖解想像、構思籌畫、認知上帝、察覺有罪等等,聖靈也會用我們的心智來教導我們認識真理。

例如:當我看到牛的時候,眼睛就把那頭牛的形像送到我腦子裏,看見是眼睛知覺的經歷,但是知道那個動物是牛卻是心智的運作。不論我們是經由閱讀書籍或是觀察事件而取得知識,至終它們都會存記在我們腦海裏,因此我們心智經驗在知識的取得和存記上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我們在學習思想上帝、瞭解身處的世界,和認識自我時,我們的想像力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想像力是一種創造力;第二,想像力讓我們可以去思想存於不同時間階段的許多事物;第三,想像力讓我們得以思想到許多與我們距離相隔甚遠的許多事物。(撒下12:1-7)

評估知識

評估我們所得的知識可以從兩方面看:第一,就是我們的理性或智力,這是我們最能作邏輯推理的官能;第二,是我們的良心,就是我們辨別善惡的能力。

在倫理範圍裏有許多地方我們需要用到理性,例如從較微小的到較大層面的推理辨識,就像耶穌的教導,說到上帝既然會顧念微不足道的雀鳥,祂一定也會顧念人類的需要,供應他們。當然我們總是要記得,人類的犯罪墮落甚至影響到我們理性思考的能力。因此人的思考推斷絕不可能像聖經的邏輯那麼完美,為此我們一定要運用其他官能,與其他人討論,尤其要以上帝的話語來佐證理性思考的結論。

良心可以定義為上帝給予人分辨善惡的能力。(參撒下24:10)若人良心認為不對人卻去做,對他們而言就是犯罪了。反過來也是如此。如果某些事是上帝所禁止,我們的良心卻認為是好的,我們於是去行,那麼還是犯罪。(林前4:4)

應用知識

就這個部份,我們的討論要著重兩個官能:心思及意志。

我們的心思乃是我們全人的中心,是我們內裏深處的意念,是動機的起源;也是我們內在意向的總稱。心思決定於我們衷心的委身及誠願望,就是作決定時想要達成的目的。

我們在生活中有許多的承諾或委身。我們必須對一些人信守承諾,例如對我們的家人、朋友、同事、和其他的基督徒,教會、學校、公司、政府,甚至一些運動團隊。我們甚至會對罪有相當程度的委身!(代下16:9;路6:45)

保羅教導我們要潔淨心思,除去內心邪惡的欲念,就是內住的罪所誘發的渴求欲望。當我們除滅心思裏邪惡的欲望,所存留的就是那些討上帝喜悅的意願渴求。(提彼2:20-22)

即使我們倚靠聖靈,我們還是會有失敗的時候。(加5:17;羅7:15-18)

因此無論是積極主動還是消極被動,我們的每個思想言行都涉及到意志的運作。在每件事上,如果要作出討上帝喜悅的抉擇,我們的意志必須順服上帝,積極主動的照著上帝的話語去行,也讓聖靈在我們裏面運作,引導和影響我們的意志作美好的抉擇。 (腓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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