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認識聖靈)
我們討論過父上帝,研究他的位格,就是他的本質和屬性;我們研究了他的工作,他所做的,就是神跡、護理、創造和預旨。我們亦討論過子上帝,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首先看了他的位格是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聯合在一位神人之內。他的工作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的工作。
聖靈是誰?首先聖靈和聖父、聖子一樣是神。他與他們同等,是敬拜的對象。我們奉上帝三重的名給人施洗,這名包括聖靈(太28:19)。使徒也是奉上帝三重的名,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給人祝福(林後13:14)。 正如耶穌有神的屬性,聖靈也是如此。正如耶穌行神一切的作為,所有只有神才能做的事,聖靈也是如此:他創造(創1:2;詩104:30),審判(約16:8-11),賜人生命(身體和屬靈的生命:伯33:4;詩104:30;約3:5-8;6:63;羅8:11),對我們的拯救。 所以聖靈是神。他與父和子同等,配得他們所得的尊榮。
要記住的下一件事情就是,聖靈有神性的位格,不是一種沒有位格的力量。
聖靈的工作
聖經經常把他表現為神在世上所行的能力。這種能力是神的掌管,主權屬性的一種。
正如聖靈帶著大能宣告上帝的話語,他同樣也帶著權柄宣告。先知帶著聖靈的權柄說話(創41:38;民24:2;賽61:1);耶穌和眾使徒也是如此(太10:20;14:16-1;徒2:4;林前2:4)。同樣,神也賜下智慧。聖靈住在基督徒裏面,以他們作為他的殿(林前 3:16;加 4:6), 所以我們是“在聖靈裏”敬拜上帝(約 4:24)。
聖靈是裝備我們去服事神(民27:18;申34:9;士3:10),傳道(徒1:8;羅15:19;林前.2:4),有效禱告(羅8:26;弗2:18)的那一位。他重生我們(約3:5),賜我們新生。他使我們成聖(羅8:4, 15-16; 林前6:11;帖後2:13;多3:5;彼前1:2),使我們在思想和行為上成為聖潔,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7:6;腓1:19)。我們犯罪的時候,他會擔憂(弗4:30)。
當然,聖靈是教會的最偉大教師。新舊約聖經的作者都受聖靈的默示,寫下上帝的真理 (提後 3:16;彼後1:21)。先知和使徒講述上帝的真理,因為聖靈臨到他們身上,加他們能力,使他們能如此行 (太22:43;徒1:16;約14:26;15:26;16:13)。聖靈不僅臨到說話和寫聖經的人身上,還臨到聽眾和讀者身上。聖靈光照我們,加能力給我們明白聖經(詩119:18;林前2:12-15;弗1:17-19),使我們相信上帝的話語是真實的(帖前1:5)。
當聖靈重生一個人時,在聖經裏被稱作是聖靈的洗。保羅在林前12:13亦是這樣描寫的。
儘管聖靈的洗只發生一次,但還有其他與聖靈有關的經歷,是重複發生的。弗5:18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這裏既有神的主權,也有人的責任。很明顯,我們的行為對我們被聖靈充滿的程度和頻率有一定影響。反過來,我會想,那些用聖經和禱告充滿他們的心的人,是打開他們自己,讓聖靈更完全充滿他們。
按照聖經,除了聖靈的洗、聖靈充滿、聖靈的果子,還有聖靈的恩賜 (羅12:3-8; 林前7:7; 12:4-11, 27-31;弗4:7-16;彼前4:11)。格魯登把屬靈恩賜定義為“聖靈授權,用在教會任何事工中的任何能力。”2 他指出其中一些這樣的恩賜與我們天然的能力有關,如教導、憐憫和治理。其他的則是更“超自然”的,比如說方言、作預言、醫治和分辨諸靈。
總結及回應:
我是否一個被聖靈重生的基督徒? 我有沒有順服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