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認識世界觀的方法論)
世界觀(Worldview)
世界觀字面的意思是人生立場或觀察方式。簡單說就是我們如何看待世界。它幫助我們理解生命及代表我們對生活的態度。我們對現實的假設構成了世界觀的基礎,而這些假設是互相關聯的,整體構成基本的信仰網路,通過這個網路我們理解宇宙萬物。
即便那些不是正式以某本經書為依據的世界觀,也和其他宗教一樣,充滿了各種各樣的信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每個人都對現實有個大概的假設,無論我們管那個假設叫什麼。
很多人建立他們自己的世界觀,實際上他們是在嘗試去給現實世界一個自己的解答。其實他們是在說:“我認為現實世界是這樣這樣的”。但是信奉以聖經為基礎的世界觀的人,不會用個人的隨意假設來對現實存在作出解釋。他們首先假設(相信)聖經記載的是正確的。
在討論上帝、人和宇宙的時候,世界觀(Worldview)扮演了關鍵的角色。所以當世界觀有衝突時,每個人都不會同意與自己信奉相抵觸的世界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以信仰為基礎的世界觀,這意味著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客觀。任何存在和行為都不得不經過我們主觀世界觀的過濾和檢驗。既然所有世界觀都認為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那麼問題就變成了,“如何判斷一種信仰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
以下不同的信仰系統裡亦有不同的預設或世界觀,可以說一下嗎?基督教,無神論,後現代主義,進化論。
探討世界觀的目的
當人不選擇相信聖經中的神時,他們還有些什麼信仰系統?這些信仰系統是否真的使人自以為聰明卻成了愚拙?基督教的信仰系統是否是唯一合理的信仰系統?
比較世界觀的方法:從內在的前後符合與外在的前後符合著手
1. 內在相符合是指在一個世界觀其中信仰的諸內容不包含自我矛盾。
2. 外在相符合是指一個世界觀是否符合現實。
必須供給的答案
1. .存在的性質與意義:形而上學
2. 知識的可能性與方法:知識論
3. 善與惡的定義與衡量:倫理學
基本信仰系統(世界觀)
1. 絕對的無神論:太初什麼都沒有。
2. 無限卻無位格的源頭:起初有能量、或電場等(唯物主義)。
3. 有限卻有位格的源頭:多神論:太初有許多神。
4. 無限並有位格的源頭:一神論。 a. 一位一體論。b. 三位一體論。
5. 有些信仰系統包含不止一種的特徵,譬如道家與印度教都是 一體論的宗教信仰,但卻又同時包括了多神論。
基督徒的世界觀源頭
創1:1;來11:3;提後3:16-17;彼後1:20-21
非信徒的世界觀結構
自主性 (autonomy) : 人立自己(或人的整體)為最高立法者, 人的自主性與神的自主性為敵。
中立性 (neutrality) : 人無法重新造一個世界,他只能重新解釋這世界,使之歸為己有。
絕對化趨勢 : 人不是全知,所以他只能把他片面的認知絕對化,用他的理解當成普遍的真理,但人卻不能正確掌握真相,所以歷史中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另一個絕對化的說法取代前者。
自我合理化 : 人為了要能夠像神一樣,所以在他的思想順序上,常常事先決定他要什麼,然後再找一套理由來解釋,使他想得到的可以被合理化。人在犯錯的事上,特別凸顯合理化的傾向。
在理性與反理性之間的搖擺 : 人由於他的理性有限,但又不能放棄他已經建構出來的一套理論,他就會硬著頭皮接受那些他理性無法解釋的事物,把他們當成是理所當然。
基督教的世界觀
神是獨立自存的(約1:3,羅11:36)。神不需要任何東西來滿足他,受造物卻需要神滿足。
神是三位一體的。神是絕對的,不依賴任何他之外的東西,是權威的和最高的存在,沒有任何東西在他之上。神是無所不在,不受空間的限制,可以在願意的時候介入他的創造。沒有什麼受造物可以獨立運行,神掌管所有。不存在命運,機會,運氣。
萬物依賴神(徒17:25,西1:17)。如果沒有神的掌管及維護,一切都會失去功用。
神已經向人啟示(詩19:1-2,羅1:20-23,提後3:16-17)。離開神在世界和聖經中啟示,我們永遠也不會有真知識。神是無所不知,我們必須依賴他才能真知道什麼。(詩36:9,約14:6,西2:3)。在道德領域中,人同樣也必須依賴神。(創2:17,出20:2,3)。
具有神形象的人(弗4:24,西3:10)。人在犯罪前有兩個重要的特性。第一,他有“真知識”。 第二,人在犯罪前有著神的完美形象但仍是有限的。(申29:29,賽55:9)。
如果人的理性偏離神,必將導致虛假和錯誤,但是,如果依靠神的啟示來運用理性,就能發現真理。所以,理性本身並不違背信仰和真理。
(創3:4-5) 夏娃並沒有立即拒絕神的話或接受魔鬼的話。這就是罪的本質:不承認他在所有事情上對神的依賴,自負地假定自己有獨立於神的能力。
所有人不僅不順服神的啟示,反而效法亞當夏娃,認為世上的一切都必須“用他們自己屬血氣的愚蠢尺度去衡量” (耶8:9) 非基督徒之所以能夠認識真理,就是因為他們並沒有把他們罪惡的思想原則貫徹始終。例如他說好壞,他是以什麼為標準?
人被認為是有神形象而有限的受造物。人不是神,人被創造為一種精神的、有人格的、有道德的、和有理性的存在。人的存在和掌握的知識完全來自並依賴神。倫理標準不是在人受造之後自己發明的。神禁止亞當夏娃吃善惡樹上的果子,是要防止人自己判斷什麼是好什麼是壞。
人的自主意味著作為受造物,我們想脫離神的權威自己管理自己,每次我們依照“自己以為對的”來思考或行動,就體現了這種(要求脫離神權威)的態度。某些世界觀認為人基本上是好的,而聖經認為人是有罪的。
神以他的慈悲,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難,給人提供了解脫罪的捆綁的途徑。這是聖經的中心思想,即神通過基督原諒人的罪,從而把人從墮落中救贖出來。當信徒接受基督為“救主(Lord)”,他們的罪就被原諒了,包括反對神的自主意識。
因為人的有限,人的思維不能被認為是真理的開始或真理的最終參照。基督徒要求自己遵照“基督的思維”,(林前 2:16)而把“攔阻人認識神的自以為是的念頭”拋掉。(林後 10:5)不是取悅那些與聖經相矛盾的關於神,人和宇宙的解釋,而是假設上帝的話是理解一切真理的基石。(太 7:24-25)一切知識,真理和智慧都來自於基督。(林前 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