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世俗理念傳教 (文/提姆•凱樂 譯/江子 校/誠之)

自挪亞時代起,向世俗理念傳講神的真理就成為信徒們的呼召,但是宣教士們所面對的特定的挑戰在每個時代都會發生變化,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我們應該如何把基督的聲音向同時代的非信徒傳遞,以除去他們心中的帕子呢?本文要找出一些問題,並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建議。

聖誕快樂

金融海嘯影響全球,經濟退縮直接影響每一個人的生計.
做生意的擔心生意下滑,打工的擔心自己的工作前景.
在安逸的生活中,人總覺得開心的日子會一直延續下去...
在困難的日子中,人才會醒覺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中...

後現代文化對教會的影響 (作者: 辛立牧師)

所謂後現代主義,決不是推翻現代主義而橫空出世的新思潮。它承繼現代主義的基本特徵,延續發展出合乎自己時代特點的文化。啟蒙運動的科學主義,在後現代主義沒有變。只是將內容,由牛頓時代絕對時空觀念下的科學主義,變遷為愛因斯坦時代相對時空觀念下的科學主義。科學方法和理性為基礎的最終決斷,仍然是厘定信仰、倫理道德和社會準則的主線。我們聽到最響亮的口號是﹕“一切都是相對的。”這一標準是絕對的,因為它是對後現代科學和哲學總結的結晶。

讀經重要嗎?

這兩年教會推行的”靈修運動”即將結束,有多少人一直堅持到底?“讀經運動”將要開始,又有多少人有信心會完成目標?這年代的人講求速食文化,希望能夠在短時間內,付出小小努力就可以得到想要的果效.我相信很多基督徒也不例外,一個星期參加一次崇拜,就盼望屬靈生命可以健康成長,起碼可以維持一個星期;而且也總算向上帝報了到,交了人,那麼平常就不會有太大的內疚感...

重生者與未重生者間的根本區分  (作者:凱波爾,  譯者:趙中輝)

聖經說到幾個對偶(antithesis),例如:基督與敵基督、善良的天使與墮落的天使、信的人與“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弗6:12)、教會與世界、信者與不信者、重生的人與未重生的人之間的對偶。這些對偶都是互相聯關的。事實上可以說,這一些都是一個大對偶的多方面,當我們試圖解說其中任何一個時,我們應當將此真理存之於心。

聖經輔導的神學根基及爭論 (文/林慈信 趙辰)

趙辰(以下稱“趙”):我第一次聽說“聖經輔導”這個詞是因為一篇《基督徒可能患抑鬱症嗎?》的文章1,我當時想,不太可能吧?基督徒有神的靈內住,有主耶穌基督的保守,怎麼會得這種好像只有那些沒有盼望的世人才會得的病呢?但後來我發現,原來基督徒真的會得抑鬱症,有的還很嚴重,這種“城市病”在教會裏有時很普遍。於是我開始關注這類問題。

在《馬可福音》第一章,主耶穌吩咐汙鬼出來的時候,眾人都驚訝說:“這是什麼事,是個新道理啊”(可1:27)。我的問題也很類似:教會歷史上有“聖經輔導”這個東西嗎?這是個新道理,新發明嗎?

林慈信(以下稱“林”):只要有純正的福音傳播的地方,正統的教會一直都用神的話來勸導人。保羅在《使徒行傳》20:20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或在眾人面前”就是講道,“或在各人家裏”就是輔導。所以從聖經時代就有輔導或者勸導的事工。保羅也說,“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羅12:8);“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羅15:14)。所以勸導很明顯是一種恩賜,是一種傳道事工,與教導、講道有別,但本質是一樣的。

阿米念派 : 人本主義

本文主要參考根據Mark R.Rushdoony所寫的《自由意志錯在何處?》(What is wrong with free will?)一文編輯,承蒙作者許可,願聖徒得造就,上帝得榮耀。

阿米念派在多特會議時就已經定為異端,為什麼仍然在今日的教會中如此猖獗呢?為什麼仍然有很多傳道人似乎站在公允客觀的立場上,說加爾文宗神學有加爾文宗神學的優勢,阿米念派神學有阿米念派神學的長處呢?甚至有人主張融合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神學思想,才能使教會既合乎純正的教義,又有宣教的活力。其實,如果你用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來細細考察持上述立場的人,你就會發現他往往也是一位阿米念派人士!在神學主張上,是沒有中立可言的,或者你是以上帝為中心,以聖經為標準,或者就是以人為中心,以人的理性為標準。二者之間,並沒有中立地帶。

改革宗神學 (Reformed Theology)

最能代表改革宗神學的宣言,乃是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問答(Catechisms)*和信條(Confessions of Faith)*,就如法蘭西信條(French Confession, 1559)、蘇格蘭信條(Scots Confession, 1560)、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 1561)、海德堡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第二瑞士信條(Helvetic Confession, Second*, 1566)、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 1562, 1571)、多特會議教規(Canons of the Synod of Dort, 1619)、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和瑞士信條(Formula Consensus Helveticus, 1675)。第二層次的作品是由當代居領導地位的神學家所寫的,就如慈運理(U. Zwingli)*、蘇黎世的布靈爾(H. Bullinger)*、斯特拉斯堡及劍橋的布塞珥(M. Bucer)*、加爾文(J. Calvin)*、日內瓦的伯撒(T. Beza)*、斯特拉斯堡、牛津與蘇黎世的威爾米革立(P. M. Vermigli)*,以及後來一些偉大的調和者,如波蘭尼斯(Amandus Polanus, 1561~1610)和杜仁田(Francis Turretin, 1623~87)。

中國基督徒的七宗罪 (作者:愛說反話)

在文革後期和文革結束後的約二十年間,中國基督教的復興舉世矚目。甚至一度有個什麼龍會被羔羊馴服的異象在國內教會裏流傳,也就是說中國可能變成“基督教國家”。果真會如此嗎?無人可以預測上帝的作為。但是,縱觀最近二十多年來國內各地基督教的實際情況,現在可以實事求是地作一個總的評價說:中國基督教在本國社會裏曾經一度擁有過的道德優勢正在消失,所謂的“基督教熱”在許多地方其實已經“退燒”了。